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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726ZF010000/2022-25070 文件编号: 浦政告〔2022〕1号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2-01-13 主题分类: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浦江县人民政府关于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监督管部门的公告》政策图解
发布日期:2022-01-21 16:4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秘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