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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领导
刘熙
傅忆文
郑燎原
滕恩良
柳钢明
贾 珊
郑家坤
洪峰
文理
洪峰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职责
主持县公安局工作,负责民族宗教、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司法行政、人口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司法局(县行政复议局)。
联系县信访局、县民宗局、县法院、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