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县长
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生态环境、片区开发建设、旧城和城中村改造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县建设局、县行政执法局(县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县城投集团、县片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县旧城改造指挥部、县城中村改造办公室)。
联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浦江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