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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726ZF010000/2021-37965 文号: 浦政办发〔2021〕36号 发布机构: 秘书科
公开日期: 2021-07-02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污染、监测,卫生、体育、医保/卫生 登记号: GPJD01-2021-0006
有效性: 废止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浦政办发〔2021〕36号 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浦江县复合布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02 15:23 浏览次数:

GPJD01-2021-0006

 

 

 

 

浦政办发〔202136

 

(已废止)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浦江县复合布行业挥发性有机物

污染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浦江县复合布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7日

 

 

 


浦江县复合布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

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3号)、《关于印发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政发〔201815号)等文件精神,对我县复合布行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整治,切实减少VOCs排放,减轻臭氧污染,持续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推进复合布行业转型升级,为我县经济发展腾出环境容量,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实施对象

县域范围内复合布企业(参考名单见附件1)。复合布企业是指含复合工序的纺织制品制造企业,复合工序是指利用复合机将复合胶等胶粘剂涂布到布料表面,将底布、面布通过复合形成复合布料的过程。

二、整治目标

全县复合布企业通过整治规范提升,均使用低VOCs胶粘剂,复合布企业实现有证有照、有安全保障、有合法场所、有环保措施的目标,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三、整治措施

(一)源头替代

复合布企业项目应符合产业政策、选址符合相关规划要求,使用低VOCs的胶粘剂替代原有高挥发性的胶粘剂,对现有生产设备进行更换(改造)。使用VOCs含量(质量比)低于10%胶粘剂的企业,无组织废气排放收集和处理设施不作要求。

(二)停业关闭

达不到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且无整治意愿的或现址不符合相关审批要求的复合布企业,予以停业关闭。

(三)依法查处

未按要求开展整治的复合布企业,由职能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四)禁止准入

新建复合布企业未使用低VOCs胶粘剂的,按照上级规定不予审批。

四、进度及工作安排

(一)基础准备阶段(20216月底前)

1.摸底调查。各乡镇(街道)、浦江开发区对辖区内复合布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并形成书面台账,于2021625日前将浦江县复合布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见附件2)经盖章后分别上报此次污染整治的牵头单位县经济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以下简称牵头单位)。

2.调研座谈。牵头单位会同属地对复合布企业开展调研,重点调研企业生产经营、污染治理等情况,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企业意见建议,做好整治提升前期准备工作。

(二)整治提升阶段(20221月底前)

1.动员部署,确定工作计划。各乡镇(街道)、浦江开发区要做好复合布企业污染整治动员工作,确定各企业整治措施,要求企业合理倒排工作计划,统一收集后,将相关内容(见附件3)报送牵头单位。

2.及时督办,保障工作进度。各乡镇(街道)、浦江开发区根据企业整治措施对复合布企业开展分类管理,要求源头替代的企业在2021720日前完成项目备案工作,按计划开展相关许可手续办理、设备采购等相关工作;要求关停退出的企业做好清退工作,并关注此类企业去向,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将情况通报给接收地。各乡镇(街道)、浦江开发区要及时掌握各企业工作进度,督促进展滞后的企业加快推进速度。

3.全程帮扶,加强工作指导。牵头单位要做好政策法规宣贯和技术服务指导。

(三)验收阶段(20223月底前)

1.资料准备。各乡镇(街道)、浦江开发区负责完成整治企业的资料收集工作。开展源头替代的企业要提供验收申请表及承诺书(见附件45)、企业正门和营业执照照片、设备更换(改造)的提供购置设备的合同发票、设备使用说明书、设备更换(改造)前中后的照片或影像资料、胶粘剂化学品说明书(MSDS)、生态环境行政许可等验收材料等。关停退出的企业要提供企业清单(加盖公章)、企业正门照片、关停后场地清空照片等资料。

2.提交申请。各乡镇(街道)、浦江开发区资料收集完成后,将齐全的整治资料统一报送至牵头单位申请验收。

3.现场检查。牵头单位组织成立验收小组,由业务科室负责人、属地科室负责人、环保技术专家等组成,对企业进行现场核查。

五、补助政策

(一)补助依据与标准。依据我县产业政策《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浦江县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浦政办发201957号),对复合布行业减排等设备设施投入30万元以上的企业,经备案核准或相关认定,按设备设施投资额的12%给予补助。

(二)补助申领。符合补助的企业向属地提出申请。属地对企业提供的材料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查,统一报送至县经济商务局。县经济商务局负责对产业政策符合性进行审核,做好补助资金审核发放工作。县财政局做好资金保障。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复合布行业整治是我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举一反三的重要内容,是提升我县环境质量的重要抓手,也是我县工业企业发展腾出环境容量的有力举措。各乡镇(街道)、浦江开发区和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按照方案要求,建立工业企业整治工作专班,紧抓工作落实。

(二)密切协作,增强合力。各乡镇(街道)、浦江开发区和各部门要及时沟通情况,掌握整治工作进度,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对工作中认真履职、担当尽责,但未达到预期效果或存在过错失误的工作人员,按照容错纠错机制实施办法免于处罚,县委改革办做好历史遗留问题的协调破解。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积极向上申报中央专项资金。各乡镇(街道)、浦江开发区对阻挠整治进展、未按期完成整治提升的企业实行重点跟踪。执法部门要强化执法保障。

(三)严格准入,长效管控。各乡镇(街道)、浦江开发区要加强政策宣传,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各相关部门对使用高VOCs胶粘剂的企业依法进行查处。

请各乡镇(街道)、浦江开发区于2021625日前将《浦江县复合布企业整治工作联系表》(见附件6)分别报送至牵头单位。开展月报制度,每月6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见附件7)分别报送至牵头单位。县经济商务局联系人:张碧云(行业管理科),联系号码:84117419;杨叔鹏(技术改造科),联系号码:84111052。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联系人:吴斌,联系号码:89375522

七、其他事项

本方案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331日。

 

附件:1.浦江县复合布企业名单(截至2021415日)

2.浦江县复合布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

3.浦江县复合布企业整治工作计划安排表

4.浦江县复合布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验收申请表

5.浦江县复合布企业整治承诺书

6.浦江县复合布生产企业污染整治工作联系表

7.浦江县复合布企业整治工作情况调度表


附件1

浦江县复合布企业名单(截至2021415日)

序号

企业名称

乡镇 (街道)

厂址

1

邦祺服装厂

浦南街道

潘宅村尼山

2

南山复合厂

八村樟山头

3

浦江县永合复合厂

黄宅镇

胜丰村达塘二区11

4

浦江县依杰复合布厂

胜丰村达塘一区43

5

浦江县渠南复合布厂

渠南村新屋下1

6

恒大复合厂

六一村石斛桥(六一村小学内)

7

甄村复合厂

西溪村甄村86

8

中兴复合厂

中兴路109

9

浦江县建军复合厂

夏阳路77

10

吴金财复合厂

夏阳畈东侧6

11

浦江县程晖复合布有限公司

华为路6

12

浦江县浦天复合厂

夏阳路20

13

浦江县天天复合厂

华为路8-1

14

浦江县丹英复合厂

百汇园区52

15

浦江县布工复合厂

临江路88

16

天泉复合厂

庆工路28-2

17

阳生复合厂

振业路58

18

浦江县星坊复合厂

临江路50

19

浦江县伟峰复合厂

临江路88

20

浦江县明彩复合厂

庆工路28-1

21

浦江县名强复合厂

庆工路28

22

浦江县红兴复合加工厂

迎宾路589

23

元娟复合厂

兴工路12

24

帆明复合厂

鹤塘村老吴氏锁业内

25

蒋玉飞复合厂

集贤村迎宾路688

26

航晨复合厂

张官粮仓

27

浦江县予凡复合厂

张官村五区77

28

浦江县司达制衣厂

海塘村下宅小区18

29

浦江县文红复合厂

海塘村十七间

30

诚信复合厂

胜利村下付

31

浦江县媚艳复合布厂

兴工路33

32

四豪服装有限公司

(浦江县世豪服装辅料厂)

临江路50

33

郑旭复合厂

沿江路6-8

34

浦江县相存复合布厂

百汇35

35

浦江县群发复合厂

中兴路6

36

浦江县振武复合厂

夏阳路16

37

浦江县红燕复合有限公司(浦江县红雁复合有限公司)

百汇路27

38

浦江县军远复合厂

庆工路28

39

浦江县好信复合厂

华为路88

40

浦江县郑浩复合厂

白马镇

豪墅村北区原粮仓

41

浦江县群英复合厂

腾飞中路利丰111

42

浦江县红标复合厂

浦东工业园区

43

浦江县兴标复合布加工厂

白马鸿运酒店内

44

浦江县道远复合压棉厂

祝宅村

45

浦江县雪珍复合厂

柳宅村浦江开发区7

46

浦江县白马镇基根复合厂

永丰潘塘

47

浦江县昌荣复合厂

永丰天中寺

48

浦浦江县白马新新复合布加工厂

永丰天中寺

49

浦江县智祥复合厂

永丰天中寺

50

浦江县龙钢复合厂

联丰村办公楼地下室

51

浦江县子一复合布有限公司

兰塘村上贾

52

浦江县玉莲复合厂

夏张村

53

浦江亿啸复合布有限公司

兰塘村上贾

54

浦江县志建复合布有限公司

夏张村

55

浦江县赞伟复合布有限公司

启辉竹木纤维有限公司内

56

浦江县长河复合厂

鑫旺塑料包装内

57

浦江县向炜复合厂

金马路

58

浦江县群虎复合压棉有限公司

夏张园区金马路2

59

浦江县峻杰复合厂

乐门大道8

60

浦江县晟淏复合布有限公司

国荣布行内

61

浦江县三胜复合布有限公司

飞之鹰文教用品有限公司内

62

浦江朝伟复合布有限公司

启辉竹木纤维有限公司内

63

浦江县双郑复合厂

启辉竹木纤维有限公司内

64

浦江县茂华复合厂

温莎服饰内

65

浦江县生力复合棉厂

百马锁业内

66

浦江县文荣复合厂

白马第二制锁厂内

67

浦江县白马祝宅复合压棉厂

浦东浦江开发区洪松五金厂内

68

浦江县行行复合厂

浦东浦江开发区洪松五金厂内

69

浦江县益东复合布厂

静静工艺品有限公司内

70

浦江县建荣复合厂

浦东浦江开发区洪松五金厂内

71

浦江县凡轩复合布有限公司

浦东浦江开发区洪松五金厂内

72

浦江县更强复合布有限公司

汇雅工贸内

73

浦江县振雄复合布有限公司

汇雅工贸内

74

浦江县姐妹复合厂

汇雅工贸内

75

浦江县祥民复合厂

桥头一号内

76

浦江县军杰复合有限公司

郑家坞镇

兴业路1

77

浦江县敏南复合厂

兴业路16

78

浦江县佳伟复合布有限公司

振浦路55

79

浦江县建旭复合厂

振浦路69-9

80

浦江县新军复合厂

振浦路288

81

浦江县小芳复合厂

叶坞老储运站

82

浦江县伟余复合布有限公司

铁路搬运站

83

浦江县铠瑞复合有限公司(分厂)

振浦路165

84

浦江县祖利复合厂

郑宅镇

工业功能分区超凡锁业内

85

浦江县顺道复合布有限公司

工业功能分区超凡锁业内

86

浦江县碧涛复合加工厂

工业功能分区江南锁具内

87

浦江县亿诚复合厂

工业功能分区江南锁具内

88

浦江县期忠复合厂

工业功能分区新浙添内

89

浦江县金湘复合布厂

工业功能分区寿星内

90

浦江县宏锋复合厂

工业功能分区寿星内

91

浦江县郑傅杨复合布厂

工业功能分区超凡锁业内

92

浦江县桂生复合厂

工业功能分区永泽内

93

联合复合厂

工业功能分区华兴五金内

94

浦江县郑宅镇众鑫复合厂

工业功能分区远东内

95

浦江国军复合厂

工业功能分区丰昌内

96

浦江县常兴复合厂

工业功能分区康轩五金厂内

97

浦江县根柱复合布厂

浦东工业园区

98

浦江县久星复合厂

郑宅镇上郑村六区5

99

郑宅镇宏光复合厂

地畈村

100

国清复合厂

郑宅镇芦溪村

101

浦江县彪哥复合厂

孝门街76

102

浦江县金成倒纱厂

孝门村

103

浦江县恒新复合棉加工厂

孝门街南二区112

104

浦江县荣光复合有限公司

下方村

105

清泽复合厂

岩头镇

王店村后山

106

小砥复合厂

双六工具内

107

浦江县铠瑞复合有限公司

浦江开发区

恒盛路215

108

浦江中杰纺织有限公司

平七路688

109

浦江万英复合厂

宝掌大道66

110

浦江县宇宏复合厂

三禾路98

111

浦江县元盛点塑有限公司

永在大道990

112

浦江安纳琪复合厂

宏运大道798

113

浦江建文顺家纺有限公司

星碧大道80

114

浦江县胜泽服装有限公司

星碧大道6-6

115

浦江县浦阳街道欣欣点塑厂

前方大道286

116

浦江玺韵复合厂

前方大道318



件2

浦江县复合布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

 

              乡镇(街道):               (盖章)                报送日期:            

序号

企业名称

厂址

法人

联系电话

复合机数量(台)

生产产房面积(平方米)

2020年产值(万元)

2020年税收(万元)

产品年生产量(万米布)

2020粘胶剂胶粘剂消耗量(吨)

1

×××复合厂

××××××

张三

139×××

1

500

50

1

33

3.3

2

……











































备注:各乡镇(街道)、浦江开发区于62025日前加盖印章后分别报送县经济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


附件3

 

浦江县复合布企业整治工作计划安排表




 乡镇(街道):      (盖章)            报送时间:         

企业名称

整治措施

计划时间

工作内容

×××

(源头替代的企业)

源头替代

××

签订设备采购合同

720日前

完成项目备案

××

完成环评文本编制并提交审批

××

办理生态环境行政许可

××

完成设备安装调试

××

通过整治验收

××

……

×××

(关停退出的企业)

关停退出

××

清退场地,告知去向

××

……

……

……

……

……

 

备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请各乡镇(街道)、浦江开发区于720日前

      分别报送县经济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


附件4

 

浦江县复合布企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整治验收申请表

                              申请时间:         

企业名称(盖章)


组织机构代码


法人代表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生产地址


整治完成时间

            

乡镇(街道)、

浦江开发区意见

                     

                           (盖章)

                                     

县经济商务局

意见

  

 (盖章)   

   

市生态环境局

浦江分局意见

 

 (盖章)

      

备注


备注:此表一式三份,与验收所需资料一并提供给所在乡镇(街道)、浦江开发区。


附件5

 

浦江县复合布企业整治承诺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特作出如下承诺:

我单位已与          日完成复合布行业整治,进行源头替代,承诺从整治完成之日起,使用VOCs含量(质量比)均低于10%的胶粘剂,如违反承诺,我们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责任。

 

 

企业法人代表:(签名)                     

 

企业名称:(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证:

                                          

       

 

 

本承诺书原件交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承诺单位可保留复印件。

 


附件6


浦江县复合布生产企业污染整治工作联系表


单位

职务

姓名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分管领导




联络员





 


附件7

 

浦江县复合布企业整治工作情况调度表

 

乡镇(街道):      (盖章)       报送时间:         

企业名称

工作进展

存在问题及下一步计划



















 

备注:请各乡镇(街道)、浦江开发区于每月10日前分别报送县经济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



信息来源:秘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