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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726000000/2023-52559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县发改局
生成日期: 2023-07-14 主题分类: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浦江县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07-14 15:08 浏览次数:

  一、编制背景、目的和依据

 (一)背景和依据

 《浦江县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以下简称《浦江标准》)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1部委《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省发展改革委等29个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以下简称《浙江标准》)和金华市发改委等29部门《关于印发〈金华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以下简称《金华标准》)要求,结合浦江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研究编制的。

 (二)目的

 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是政府的重要职责。制定和实施《浦江标准》为全县各地提供了大致相当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是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关键一步,为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奠定了基础。

 (三)编制过程

 编制起草工作主要分为三个阶段。一是认真调研起草。《浙江标准》《金华标准》印发实施后,我们对标两份标准,结合“十三五”时期已实施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通过资料收集、实地调研、比较分析等,形成了《浦江标准》初稿。二是广泛听取意见。先后组织召开数次县级有关部门会议和专家评审会,听取意见建议,形成征求意见稿。4月12日下发征求意见函,征求各部门意见,共收集意见建议44条,采纳44条。5月17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收到0条意见反馈。三是开展审查评估。根据浙江省要求,对超出《浙江标准》《金华标准》的内容开展必要性、合理性论证和风险评估,并根据我县文件发布要求,联合发文的28个县级部门均出具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意见。6月16日,《浦江标准》经28个部门专题分析研究评估风险,一致通过。最终将以上流程所收集的意见建议吸收后,形成《浦江县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增强《浦江标准》的规范性、落地性和领先性。

  二、主要特点

 《浦江标准》由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军有所抚、文有所化、体有所健、事有所便等11大领域95项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组成,每一个服务项目都明确了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支出责任和牵头单位。

 (一)注重规范性。不折不扣落实好《浙江标准》和《金华标准》。按照《浙江标准》“各地要按照不低于浙江标准执行”的要求,《浦江标准》做到了《浙江标准》明确的95项基本公共服务的项目和内容不漏、服务标准不低。

 (二)注重落地性。明确了每项基本公共服务的对象、内容、标准,努力使基本公共服务具体化、可操作。比如,“幼有所育”领域的基本避孕服务,将服务内容细化为“免费为辖区育龄人群提供基本避孕药具;免费为辖区常住育龄人群实施基本避孕手术”。

 (三)注重领先性。《浦江标准》结合本地实际,补充完善细化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和内容11项,调高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项。比如,“公共交通”项目,《金华标准》规定“逐步提升城乡公交一体化率超过70%,城乡公交清洁能源车辆比例达60%”,《浦江标准》提高为“逐步提升城乡公交一体化率超过80%,城乡公交清洁能源车辆比例达80%”。

 三、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一)主要内容

 《浦江标准》由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军有所抚、文有所化、体有所健、事有所便等11大领域95项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组成,每一个服务项目都明确了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支出责任和牵头单位(详见下表)。

 表:《浦江标准》主要服务项目统计表



序号

类别

事项数

服务事项

1

幼有所育

9

(1)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3)基本避孕服务

(5)预防接种

(7)特殊儿童群体基本生活保障

(9)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

▲(2)孕产妇健康服务

(4)生育保险

▲(6)儿童健康管理

(8)困境儿童保障

2

学有所教

9

(1)学前教育幼儿资助

★(2)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

(3)义务教育免费提供教科书

(5)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7)普通高中免学费

(9)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费

(4)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补助

(6)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8)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

3

劳有所得

12

(1)就业信息服务

(2)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

(3)就业登记与失业登记

(5)就业见习服务

(4)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

▲(6)就业援助

▲(7)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和生活费补贴

(8)“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话服务

(9)劳动关系协调

(11)失业保险

(10)劳动用工保障

(12)工伤保险

4

病有所医

17

(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2)健康教育与健康素养促进

(3)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4)卫生监督协管服务

(6)地方病患者健康管理

(5)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

(7)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

(8)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

(9)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随访管理

(10)社区易感染艾滋病高危行为人群干预

(11)基本药物供应保障服务

(13)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12)职业病健康管理

(1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5)疾病应急救助

▲(16)农村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17)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5

老有所养

4

(1)老年人健康管理

(3)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老年人福利补贴

(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6

住有所居

3

(1)公租房保障

(3)农村危房改造

(2)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

7

弱有所扶

14

(1)最低生活保障

(3)医疗救助

(5)受灾人员救助

(2)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4)临时救助

▲(6)法律援助

▲(7)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8)重度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

(10)残疾人康复服务

(12)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

(9)残疾人托养庇护服务

(11)残疾儿童及青少年教育(13)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

(14)残疾人和老年人无障碍环境建设

8

军有所抚

5

(1)优待抚恤

(3)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

(2)退役军人安置

(4)烈士纪念活动和宣传教育

(5)特殊群体集中供养

9

文有所化

10

(1)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

(3)收听广播

(5)观赏电影

(7)少数民族文化服务

(2)送戏曲下乡

(4)观看电视

(6)读书看报

(8)参观文化遗产

(9)公益假日活动、流动少年宫进农村进社区

(10)档案查询利用

10

体有所健

2

(1)公共体育设施开放

(2)全民健身服务

11

事有所便

10

★(1)公共交通

(3)邮政快递服务

(5)药品安全监管

(7)防灾避险

(9)气象服务

▲(2)公共法律服务

(4)食品安全监管

(6)社会治安

(8)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10)环境质量

注:中打“▲”项目为我县在《金华标准》基础上补充完善细化的项目;打“★”项目为我县在《金华标准》基础上调高的项目。

 (二)重要举措

 《浦江标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扣弱势群体的急难愁盼和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11大领域95项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涵盖了人民群众生育、教育、就业、卫生、养老、住房、救助、文化、体育、环境、生活等多方面,清单化、标准化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四、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浦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解 读 人:陈琴琴

 联系电话:0579-84125650




信息来源:社会发展与改革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