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26ZF020000/2023-50993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县发改局办公室 | |
生成日期: | 2023-05-16 | 主题分类: | 组配分类: | 意见征集 |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于公开征求《浦江县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5-16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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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浦江县基本公共服务优质共享、均等普惠,根据《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等29个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浙发改社会〔2021〕457号)和《金华市发展改革委等29个部门关于印发〈金华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金发改社会〔202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浦江县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自2023年5月17日至5月25日,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浦江县发展和改革局,邮编:3222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584604426@qq.com。
联系人:陈琴琴;联系电话:0579-84125650。
附件:浦江县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docx
信息来源:县发改局社会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