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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726ZF010000/2021-42595 文件编号: 浦政办发〔2021〕79号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1-12-21 主题分类: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浦江县2022年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12-23 15:07 浏览次数:

《关于浦江县2022年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根据《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和《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1年版)》(林生发【2021】93号)的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切实保护我县松林资源安全,抓好责任落实、资金保障、工作有依有据,到2025年拔除2个乡镇疫点,实现疫情面积和枯死松树数量双下降,完成五年攻坚行动任务目标,结合我县实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起草了《浦江县2022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制定依据

1.《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1年版)》(林生发【2021】93号)

2.《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林生发【2018】117号)

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全国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计划(2021-2025)的通知》(林生发【2021】56号)

4. 《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

5.《浙江省林业局关于贯彻落实袁家军书记批示要求切实抓好当前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通知》(浙林绿【2020】55号)

6.《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松材线虫病科学防治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7】38号)

7.《关于推进松材线虫病疫木常态化除治工作的通知》(浙森防【2021】7号)

8.市政府领导就市规划局关于贯彻落实全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攻坚行动启动视频会议精神举措的报告(金自然资规专报【2021】112号的批示)

三、主要内容

(一)统一思想认识,全面落实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自2012年松材线虫病传入我县以来,疫情形势赿来越严峻,近两年枯死松树总体有所下降,但部分乡镇还将维持在历史高位。长期以来,中央、省政府高度重视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特别是李克强总理、韩正副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多次就防控工作作出重要批示,省委书记袁家军日前也对这项工作作出了重要批示。2019年12月5日省人大组团对我县的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开展视察。2021年8月31目邢志宏市长对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作出批示: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坚决打好我市松材线虫病防治攻坚战。制定《实施方案》一方面是为了响应上级政府的号召;二是《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规定的法定需要;三是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的需要;四是为了克服畏难消极情绪,振奋精神统一思想、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启动防控工作的需要。

(二)强化资金保障,保证枯死木清理工作强力持久推进。落实防控资金是实施方案的核心内容。方案编制一是明确资金保障;二是明确补助标准。实施方案是全县15个乡镇(街道)清理工作的集结号,也给专业清理队吃下定心丸。有了资金的保障,乡镇(街道)才会启动和顺利的推进清理工作。

(三)明确工作内容,让防控工作有章可循。实施方案明确了防治工作内容,包括疫木的清理原则、工作措施、质量标准、时间界限、验收方法及资金补助等,使各乡镇(街道)对防控工作有一个清晰的工作思路,以利于防控工作的落实与开展。

(四)加强联防联控,保证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取得成效。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需要多方协同共同努力,才能取得成功。方案明晰了各乡镇街道、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财政局、经商局、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电力、广电、通信、物流主管部门、交警、交通路政、各新闻媒体等部门职责,希望通过多部门协作,从源头管理、市场经营、道路运输、基建项目、检疫执法、宣传教育等方面,发挥各自资源优势,全方面的开展防控工作,以期取得工作实效。

四、适用范围和实行时间

1.适用范围:全县。

2.实施时间:本实施办法自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

3.解读单位:
浦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解读人:徐方镇       

联系电话:84110041



信息来源:秘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