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法规文件 >政策解读
索引号: 330726ZF010000/2024-62548 文件编号: 浦政办发〔2024〕18号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4-04-16 主题分类: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浦江县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04-16 14:01 浏览次数:

浦江县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

 

一、制定《浦江县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的重要性。

《浦江县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试点示范实施方案》(浦政办发〔202155 号)于2021年印发实施,为贯彻实施省委省政府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2245号)省数字经济领导小组关于《加快推进产业数字化“三个全覆盖”实施方案(2022-2025 年)的通知》(浙数办〔20227 号)等文件要求,按照“三个全覆盖”的工作要求,以“产业大脑+未来工厂”为引领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形成本实施方案。

二、制定《浦江县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的过程

2023,我局即着手进行《浦江县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准备工作。5月草拟了《实施方案》,并征求浙江省智能制造专家委员会的意见。5-7月期间,先后3次组织浙智专委专家召开《实施方案》研讨会,对《实施方案》进行了逐条逐款的讨论研究并修改完善。1023日,县委常委、副县长郑燎原召集县府办、县经济商务局、县财政局、浦江开发区、黄宅镇、水晶园区、浦阳街道、仙华街道、白马镇、浦南街道、郑宅镇、郑家坞镇、岩头镇等单位分管负责人,就《浦江县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送审稿)》进行讨论,达成一致意见。

912-1014日,《浦江县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在浦江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无异议后形成统一意见,提交县政府研究。

三、制定《浦江县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的依据及主要内容

本《实施方案》主要根据浙江省智能技术标准创新促进会发布的《“未来工厂”建设导则》(团体标准T/ZAITS10601-2021)《企业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度评价要求》《数字化转型新型能力体系建设指南》及省市关于“未来工厂”、“智能工厂”、“物联网工厂”、“数字化车间”建设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拟定。

 本《实施方案》共六条。第一条对实施目的进行了明确;第二条实施重点对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及行业平台化服务、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未来工厂试点示范、智能化改造诊断服务进行了明确;第三条对实施要求进行了明确;第四条实施程序对公开申报,评审、认定,组织实施,项目验收,审核兑现进行了明确;第五条实施保障对政策扶持、金融支撑、智力服务进行了明确;第六条对实施时间进行了明确。

四、适用范围、施行时间

1.适用范围:县域内工业企业;

2.实施时间:2024413日起开始实施

五、解读机构及联系方式

1.解读单位:浦江县经济商务局;

2.解读人:楼建超(局党委书记、局长);

3.联系方式:0579-89382599



信息来源: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