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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726000000/2025-61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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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浦江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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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2025-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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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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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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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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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有效
《浦江县通济桥水库灌区“水价改革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深化浦江县通济桥水库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提升节水意识和节水效益,我局起草了《浦江县通济桥水库灌区“水价改革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为便于社会各界更好理解政策精神,现解读如下:
一、编制过程
(一)组织编制。2024年10月,我局由法制与水资源水保科牵头,相关业务科室配合,起草了《办法(草案)》,多次向有关部门及乡镇(街道)征求意见,形成了《办法(送审稿)》;2024年11月,我局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办法(送审稿)》进行集中论证,并对《办法(送审稿)》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二)广听意见。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相关要求,2024年11月15日,在浦江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收到反馈意见0条,吸收采纳0条。
(三)开展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2024年11月,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要求,完成合法性审查工作;12月,开展社会风险评估,评估结果为低风险,并向县委政法委备案。
二、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办法》结合浦江县实际,由总则、基金组成和使用范围、基金使用程序、基金管理和附则等内容组成。
《办法》的主要内容是:
(一)总则。提出“水价改革基金”形式和用途,以及水务局和财政局的职责分工。
(二)基金组成和使用范围。组成包括水费和水权交易资金等,使用范围涉及灌区骨干工程、末级渠道(管道)、农田灌溉工程等。
(三)基金使用程序。浦阳江流域管理中心的使用程序分为填表申请、审核反馈、拨付资金3步;灌区内村集体(村级农业经济合作组织等)的使用程序分为对接需求、填表申请、初审反馈、审核反馈、拨付资金5步。
(四)基金管理。实行“专款专用、流程规范,公开透明、讲究实效”的原则;县水务局会同县财政局不定期开展基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确保基金管理规范、使用有效。
(五)附则。《办法》开始施行时间。
三、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浦江县水务局
解读人:潘期枫
联系方式:0579-84209677
信息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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