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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726ZF100000/2024-64802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浦江县司法局
生成日期: 2024-06-12 主题分类: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浦江县政府法律顾问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06-12 14:29 浏览次数:

现就《浦江县政府法律顾问考核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的制定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根据《浦江县政府法律顾问考核评价办法》(浦政发〔2019〕26号)规定为进一步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合法性审查及行政复议工作中的作用,对浦江县政府法律顾问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内容进行了部分修改。

二、主要内容

适用范围仅限于县政府法律顾问;考核方式包括日常考核和任期考核考核等次分为优秀(90分以上)、合格(70分以上,不满90分)不合格(不满70分)个等次;浦江县司法局每年组织召开一次政府法律顾问会议,分别听取县政府法律顾问述职;县政府法律顾问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浦江县司法局复核;浦江县司法局根据考核结果支付法律顾问报酬浦江县政府法律顾问考核实施细则试行3年。

三、解读机关、解读人

解读机关:县司法局

具体联系室:县司法局应诉协调科,联系电话:0579-88076078

 



信息来源:应诉协调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