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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726ZF170000/2024-71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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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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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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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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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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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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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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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有效
为进一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促进节约用水,保护和调动农户种粮积极性,促使农田水利设施良性运行,我局起草了《浦江县通济桥水库灌区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为便于社会各界更好理解政策精神,现解读如下:
一、编制过程
(一)组织编制。2024年10月,我局由法制与水资源水保科牵头,相关业务科室配合,起草了《办法(草案)》,多次向有关部门及乡镇(街道)征求意见,形成了《办法(送审稿)》;2024年11月,我局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办法(送审稿)》进行集中论证,并对《办法(送审稿)》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二)广听意见。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相关要求,2024年11月15日,在浦江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收到反馈意见0条,吸收采纳0条。
(三)开展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2024年11月,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要求,完成合法性审查工作;11月,开展社会风险评估,评估结果为低风险,并向县委政法委备案。
二、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办法》结合浦江县实际,由总则、精准补贴、节水奖励、奖补程序、资金管理和附则等内容组成。
《办法》的主要内容是:
(一)总则。本办法适用于通济桥水库灌区内开展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区域内的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范围,坚持总体上不增加农民负担、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
(二)精准补贴。具体提出了补贴原则、对象和标准。
(三)节水奖励。具体提出了奖励原则、对象和标准
(四)奖补程序。包括行政村基础数据采集、村级公示与申报、乡镇(街道)评价与上报、灌区管理单位评价统计与上报、县级审查与资金拨付等程序。
(五)资金管理。逐级发放,各级须按时发放到奖补对象,在使用奖补资金过程中要符合农村“三资”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和科学化。
(六)附则。《办法》开始施行时间。
三、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浦江县水务局
解读人:潘期枫
联系方式:0579-84209677
信息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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