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26ZF020000/2024-69435 | 文号: | - | 发布机构: | 县发改局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4-11-0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登记号: | GPJD02-2024-0002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GPJD-02-2024-0002
浦发改〔2024〕81号
关于印发《浦江县基本公共服务标准
(2023年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县直属有关单位:
《浦江县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以下简称《标准》)已完成制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着力强化能力保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我县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落实服务内容,合理规划建设各类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加快补齐短板。相关经费足额拨付到位,保障服务机构有效运转。加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组织服务人才业务培训,着力打造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基本公共服务人才队伍。
二、全面推进公开共享。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新媒体平台等,及时公开各项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畅通意见建议反馈渠道,方便群众参与。用数字化手段落实落细《标准》,让政策直达、服务直享。开展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满意度调查,加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实施效果监测,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三、切实强化责任担当。各相关部门要将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实施作为民生保障的重点任务,开展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达标行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公共服务权益。发改局牵头会同相关主管部门统筹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落实工作,适时组织实施情况的联合检查和效果评估,加强监测预警,重大情况实时报告。
中共浦江县委社会工作部 浦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浦江县教育局 浦江县民政局 浦江县司法局
浦江县财政局 浦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浦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浦江县交通运输局
浦江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浦江县卫生健康局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 浦江县应急管理局
浦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浦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浦江县医疗保障局 浦江邮政管理局
浦江县气象局 浦江县档案馆
浦江县社会治理中心 共青团浦江县委员会
浦江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10月29日
信息来源:发改局社会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