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26ZF170000/2024-70210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浦江县水务局 | |
生成日期: | 2024-11-12 | 主题分类: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为推动浦江县深化农业用水权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规范浦江县农业用水权分配、交易、监管行为等,提高优质水资源集约利用水平,我局起草了《浦江县农业用水权分配管理办法(试行)》《浦江县农业用水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浦江县农业用水权交易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为便于社会各界更好的理解政策精神,现解读如下:
一、编制过程
(一)组织编制。2024年8月,我局由法制与水资源水保科牵头,相关业务科室配合,起草了三个《办法》(草案),多次向有关部门及乡镇(街道)征求意见,形成了三个《办法》(送审稿);2024年9月,我局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三个《办法》(送审稿)进行集中论证,并对三个《办法》(送审稿)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二)广听意见。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相关要求,2024年9月6日,我局在浦江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收到反馈意见0条,吸收采纳0条。
(三)开展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2024年9月14日,我局召开专家咨询会;9月开展社会风险评估,评估结果为低风险,并向县委政法委备案。
二、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三个《办法》结合浦江县实际,从农业用水权分配、农业用水权交易及监管三个方面,进一步规范了浦江县深化农业用水权改革工作。
一是制定灌区农业用水权分配管理办法,明确农业用水权分配范围、对象、方法、原则、程序等,并约定用水权人相关权利和义务,确保将灌区农业用水权公正、合理、科学地分配给各用水主体,为开展农业用水权交易奠定基础,将农业用水权落到实处。
二是制定灌区农业用水权交易管理办法,明确农业用水权交易范围、类别,规定各类交易的主体、程序、基础设施等。鼓励开展创新用水权交易,进一步规范用水权交易行为,为浦江县农业用水权交易市场建立提供制度性保障。
三是制定灌区农业用水权交易监管办法,明确农业用水权交易监管职责分工、交易行为与风险防范措施、交易资金使用要求、违规法律责任等。加强对浦江县农业用水权交易的监督管理,维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促进农业用水权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三、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浦江县水务局
解读人:潘期枫
联系方式:0579-84209677
信息来源: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