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26000000/2022-25130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浦江县自然资源局 | |
生成日期: | 2022-01-25 | 主题分类: | 组配分类: | 意见征集 |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于公开征求《浦江县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规范集体经营性土地入市行为,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促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我局代拟了《浦江县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各界人士征求意见,请予2月25日前将书面修改意见反馈我局。
电子邮件:814681559@qq.com
信函: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浦阳街道环城南路221号浦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编:322200。请在信封上注明“浦江县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字样。
联系人:江笑玲 联系电话:18767914430
浦江县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docx
浦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月25日
《浦江县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于2022年1月25日在http://www.pj.gov.cn/art/2022/1/25/art_1229196958_59090719.html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30天的公示期,截至2月25日,我单位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浦阳街道环城南路221号;邮编:3222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814681559@qq.com
联系人:江笑玲 联系电话:18767914430
浦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2月26日
信息来源:自然资源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