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26ZF020000/2021-39021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县发改局 | |
生成日期: | 2021-08-18 | 主题分类: | 组配分类: | 部门动态 |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调整新星等新浦江人子女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8-18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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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民办教育的发展,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浙发改价格〔2020〕18号)等规定,我局拟订了《关于调整新星等新浦江人子女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征求意见稿),现予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社会各界人士可于2021年8月25日前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信函地址:浦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邮编:322200
传真:84107306 电子邮件:jdh0579@163.com
联系人:金东海 联系电话:84107308
附件:关于调整新星等新浦江人子女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征求意见稿)关于调整新星等民办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征求意见稿).docx
浦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8月17日
信息来源:发改局价格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