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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县质量标准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6-07-01 19:40 浏览次数:

浦江县质量标准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

因《浦江县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浦政办发〔2023〕15号)、《中共浦江县委科技强县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加快补齐科技创新短板的政策意见》(浦委科领〔2023〕2号)等扶持办法已满三年,为进一步加大企业扶持力度,更好适应企业发展切实需求,推动产业发展结构优化升级,形成《浦江县质量标准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

二、政策依据

1.《关于深入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打造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先行省的实施意见》

2.《关于深入贯彻<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加快建设质量强省的实施意见》

3.《金华市加快推进标准强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4.《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政策建议》

5.《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省知识产权奖)管理办法的通知》

三、主要修订内容

《扶持办法》在承接省级主要考核指标配套政策基础上,聚焦我县新兴产业核心链条培育、企业扶优扶强两大方面,旨在推动我县产业高质量发展,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较上一版本扶持办法的13条精简、优化至共7条,其中质量2条、标准1条、知识产权4条。

降低标准4条:“品字标浙江制造”认证、绿色产品认证、“浙江制造”标准、团体标准制定等奖励适度降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参与制修订奖励按参与排名分档给予30%或10%奖励。

删除条款1条:剔除不符合产业导向、已被其他政策覆盖的内容,包括县标准创新贡献奖、参与浙江制造标准及市级地方标准制定奖励等,避免政策重叠。

新增条款8条:新增“浙江精品”、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浙江标准”、标准化良好行为、标准化试点项目、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资助、ISO56005国际标准认证补助、知识产权纠纷调解补贴。

提高奖励1条:上调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浙江省地方标准奖励额度。

四、适用范围、施行时间

1.适用范围:全县。

2.实施时间:本政策适用于2025年度,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止,原有政策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3.解读单位:浦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4.解 读 人:黄峰        联系电话:0579-88181908 

 

 



信息来源:政务公开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