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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财物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28 14:15 浏览次数:

1.浦江县公安局郑家坞派出所在办理浦江县2024717缅北回流诈骗案中依法扣押了20000元人民币。目前,暂未找到被诈骗财物所有人。

2.浦江县公安局郑家坞派出所在办理浦江县郑家坞所20250319沈晨阳被盗窃案中,依法扣押了5包细支利群香烟。目前暂未找到被盗财物所有人。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及《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浦江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发出招领公告,望该涉案财物的合法所有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持合法手续和身份证件等证明前往浦江县公安局郑家坞派出所领取。

本公告期限内无人认领的,我局将按照法律有关规定对上述物品按照无主财物处理,并上缴国库。

公告时间:2026年4月27日

公告期限:2026年4月27日至2026年10月26日

联系单位:浦江县公安局郑家坞派出所

联系人:邵警官    

联系电话:0579-84316955                     

     




信息来源: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