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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领遗失物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28 14:13 浏览次数:

1、2018年12月18日,浦江县公安局郑家坞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在浦江县郑家坞镇安平路路边捡到一串钥匙,暂未找到遗失财物所有人。

2、2025年4月5日,浦江县公安局郑家坞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在浦江县郑家坞镇大杨家村牌坊附近捡到一只苹果手机,暂未找到遗失财物所有人。

根据《公安机关非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浦江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发出招领公告,望该财物的合法所有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持合法手续和身份证件等证明前往浦江县公安局郑家坞派出所领取。

本公告期限内无人认领的,我局将按照法律有关规定对上述物品按照无主财物依法处理。

公告时间:2026年4月27日

公告期限:2026年4月27日至2026年10月26日

联系单位:浦江县公安局郑家坞派出所

联系人:邵警官    

联系电话:0579-84316955 

 




信息来源: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