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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26754927590P/2026-75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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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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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2026-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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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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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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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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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2026年1月10日,浦江县公安局浦阳派出所在办理浦江县浦阳所20260110浦棉宿舍盗窃案中,依法扣押了一批涉案财物(见附件)。目前,暂未找到被盗财物所有人。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浦江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发出招领公告,望该涉案财物的合法所有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持合法手续和身份证件等证明前往浦江县公安局浦阳派出所领取。
本公告期限内仍无人认领的,我局将按法律有关规定对上述物品按照无主财物处理,并上缴国库。
公告时间:2026年1月14日
公告期限:2024年1月14日至2025年7月13日
联系单位:浦江县公安局浦阳派出所
联系人:朱警官、王警官
联系电话:0579-88183110
附件
浦江县浦阳所20260110浦棉宿舍盗窃案涉案物品清单 | |||||
序号 | 物品名称 | 案件编号 | 案由 | 查扣日期 | 数量/金额(元) |
1 | 硬壳粗支中华香烟 |
| 盗窃 | 2026/1/10 | 1 |
2 | 中华金中支香烟 | A3307265100002026015022 | 盗窃 | 2026/1/10 | 1 |
浦江县公安局浦阳派出所办理的浦江县浦阳街道20241110张素先被诈骗案已办理完结,在2024年11月22日扣押了一批涉案财物,浦江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发出招领公告,望该涉案受害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持合法手续和身份证件等证明前往浦江县公安局浦阳派出所领取。
本公告期限内仍无人认领的,我局将按法律有关规定对上述资金按照无主财物处理,并上缴国库。
公告时间:2026年1月19日
公告期限:2026年1月19日至2026年7月18日
联系单位:浦江县公安局浦阳派出所
联系人:于警官、王警官
联系电话:0579-88183110
附件
浦江县浦阳街道20241110张素先被诈骗案 涉案物品清单 | |||||
序号 | 物品名称 | 案件编号 | 案由 | 查扣日期 | 数量/金额(元) |
1 | 人民币 | A3307265100002024115024 | 诈骗 | 2024年11月22日 | 480000 |
浦江县公安局浦阳派出所办理的浦江县浦阳街道20250624张雪萍被诈骗案已办理完结,根据浦公(浦阳)行罚决字【2025】0212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由浦江县公安局依法追缴资金返还受害人,目前处罚已经生效,浦江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发出招领公告,望该涉案受害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持合法手续和身份证件等证明前往浦江县公安局浦阳派出所领取。
本公告期限内仍无人认领的,我局将按法律有关规定对上述资金按照无主财物处理,并上缴国库。
公告时间:2026年1月19日
公告期限:2026年1月19日至2026年7月18日
联系单位:浦江县公安局浦阳派出所
联系人:于警官、王警官
联系电话:0579-88183110
附件
浦江县浦阳街道20250624张雪萍被诈骗案涉案物品清单 | |||||
序号 | 物品名称 | 案件编号 | 案由 | 查扣日期 | 数量/金额(元) |
1 | 人民币 |
| 诈骗 | 2025-09-09 | 499 |
信息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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