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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任免人民陪审员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6-08 10:31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等规定,经浦江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任命王栋等67名同志为浦江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自2026年5月28日起,任期五年。同时免去王健等7名同志的浦江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现对任免名单公告如下(按姓名笔画顺序排序):

王栋、叶爱珠(女)、叶紫楠、朱健、朱聪聪、刘军、江文忠、杜欣怡(女)、杜振华(女)、李生璜、杨艳萍(女)、吴江山、吴梦阳(女)、吴慧琪(女)、张大勇、张文娟(女)、张丽芳(女)、张泽恩、张星星、张香丽(女)、张渊洋(女)、张强、陈旭清、陈君康、陈越平、陈楚姣(女)、陈雷阳、邵成砚、欧阳俊波、金文标、金先娣(女)、周钇箭、周安东、周红霞(女)、周罗平、周春林、周萍(女)、郑广锋、郑文龙、赵丹阳、赵由游、赵勇、祝婉珍(女)、徐红阳、徐芳(女)、徐国阳、徐春玉(女)、徐笑巧(女)、徐新平、郭健成、黄小兰(女)、黄辽云(女)、黄欢欢(女)、黄青(女)、黄青青(女)、黄国松、黄法钢、黄建明、黄晓天、黄浩、董倩(女)、程赟、傅佳珍(女)、楼基仲、廖美军(女)、潘俊丽(女)、潘甜甜(女)

免去:王健、张波、赵昌勇、钟巧莲、黄建华、曹月嫔、盛文军同志的浦江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浦江县人民法院  浦江县司法局

2026年6月8日


信息来源: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