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26000000/2025-72089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县经济商务局办公室 | |
生成日期: | 2025-03-28 | 主题分类: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于2025年第三批参与浦江县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销售单位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3-28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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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办公室
根据《金华市商务局关于推进实施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通知》要求,经公开征集、主体申报、部门联审,现有新增10家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拟参加此次活动,现将具体名单公示如下:
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10家):
1.浦江县鸿滢电动车商行
2.浦江县恩柚电动车商行
3.浦江县洪传电动车维修部
4.浦江县自峰电动车商行
5.浦江县金宝电动车商行
6.浦江县小马电动车维修部
7.浦江县巧丽电动车商行
8.浦江县马哥电瓶车商行
9.浦江县诚星电动车商行
10.浦江县东进电动车商行
公示期从2025年3月28日至4月3日。单位和个人如有认为公示事项存在问题,均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电话等形式向浦江县经济商务局反映。单位出面反映问题的,需盖公章;个人书面反映问题的,要求署真实姓名。逾期不再受理。
公示受理电话:0579-89381940。
浦江县经济商务局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