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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浦江县双溪水库工程
建设地址 浦江县花桥乡
浦江县双溪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5-03-26 09:29 浏览次数:

浦江县双溪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浦江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浦江县双溪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决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号、第38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做好公众参与工作,现将建设项目基本情况、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公众查阅环评信息的方式和期限、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等相关内容予以公示。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在报批前也将进行公示。

1 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浦江县双溪水库工程

建设性质:

工程任务:工程任务以防洪供水为主,结合改善水生态环境等综合利用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拦河坝(坝顶高程195.50m,防浪墙顶高程196.50m,坝顶长300.00m、宽8.00m,最大坝高64.00m,上下游坝坡坡比均为1:1.4)、新建有闸门控制的开敞式正槽溢洪道(堰顶高程185.00m,堰宽2孔×5m)、放水及供水建筑物(由进水口、放水及供水隧洞和阀室组成),新建上坝道路1.3km,新建管理区2600m2

建设地点:浦江县花桥乡

建设总工期:36个月。

工程总投资:14.3901亿元。

 

2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地表水环境:水库库区及下游河道和通济桥水库

地下水环境:评价范围内涉及的潜水含水层。

环境空气、声环境评价范围内涉及的花桥村、双溪口村、下宅溪村、西畈村、台头湾村、横山村、富世坪村、外童村、王纸坊村。

生态环境:评价范围内涉及的浦阳江国家湿地公园、永福桥、下宅溪传统民居、下宅溪村29号民居、陆生生态及水生生态等。

 

3 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水环境施工废水得到分类分质处置,管理区生活污水清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当地水环境影响不大。水库建成后,由于水库的调蓄作用,改变了水库下游径流的时空分布,洪水期拦洪削峰,对下游防洪有利;通过水库的调峰补枯作用,坝址下游径流年内分配更为均匀各典型年最枯月的月均下泄流量都比天然来水量有不同程度的增加水库建成后,库区水温将出现分层;因上游来水流速减缓,泥沙沉积,水滞留时间延长,水库水质将会有一定程度的改善,预计水质可达到或优于现状水质。

2)生态环境:工程建设不会影响区域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完整性,也不会影响区域物种多样性。施工对动物的影响是短期和有限的,施工活动结束后,动物的生存环境将会逐步得到恢复。工程建成后,河道内浮游生物生境将有所改善,浮游生物生物量将有所增加,底栖动物可逐步得到恢复。工程建设对鱼类种群密度、分布、繁衍等影响较小。在采取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工程对评价范围涉及的各生态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可控。

3)声环境:施工区施工噪声及隧洞爆破噪声会附近居民产生一定的影响,可通过禁止夜间施工和采取防护措施予以减免。水库运行期基本不产生噪声

4)大气环境:施工作业扬尘对附近居民有一定的不利影响,施工机械燃油废气和汽车废气、食堂烟气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弃渣及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置的情况下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6)土壤环境:施工期及运营期废水分质分类收集处理的情况下,对周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7)环境风险:汛期施工废水泄露(超标排放)风险事故发生概率较小,需采取严格的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

 

4 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具体内容如下表:

措施

类型

时段/

分项

环保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

1)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或用于施工场地、道路洒水、山林浇灌,沉淀池沉渣定期清理,运至施工场地堆置。

2)施工生活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至就近的浦江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一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施工区零散的粪便污水采用生态流动厕所收集处理,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至就近的浦江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一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对周围水体影响很小

运行期

1)生态流量保障措施:双溪水库坝址按枯水期不小于0.111m3/s的水量、丰水期不小于0.222m3/s的水量补充下游浦阳江生态用水,并建立完整的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含生态流量在线监测)。

2)工程建成后,在开展库区污染源治理、控制水库富营养化、下游河段加强点源和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安装库区水质在线监测系统、确保最小下泄生态流量、建立并完善水资源统一调度体系等措施,以保护水库及下游河水质。

3)采取分层取水改善出库水温等措施减少下泄低温水对作物产量的影响。

4管理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至附近的浦江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一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水库及下游河道水质良好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

1)加强综合超前地质预报,避免施工中突发涌水,对查明的岩溶及断裂敏感区的较小出水点提前做好疏排水工作,较大出水点提前做好灌浆封堵。

2)隧洞采用超前灌浆、锚喷支护、挂网喷砼和钢筋砼衬砌进行支护。

对地下水影响很小

运行期

建立隧洞定期巡视检查制度。

确保输水水质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陆生植物

1优化工程布置,工程选址应尽量避免占用区域林地,应尽量选择荒地、未利用地,减少对沿线自然生态和植被的破坏。

2加强施工期的用火管理,防止火灾的发生。

3)禁止越界施工占地或砍伐林木,尽量减少占地造成的植被损失。

4)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耕地及草地区应进行场地清理、土地整治后采取复垦或者抚育的方式恢复生境。

5)对工程淹没区和永久占地范围内的古树采取就近迁移保护,并做好养护;在占地范围外古树醒目处悬挂警示牌,古树周围搭设防护围栏,防止施工工程机械及人员对古树造成破坏,并对古树做好支撑加固、叶面喷水除尘等措施。

6)施工单位应注意识别项目区珍稀植物资源,加强珍稀植物保护宣传工作,一旦在施工中遇到保护植物或古树名木,应立即向林业部门汇报,协商采取妥善措施后才能进行下一步施工。

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陆生动物

1采用封闭式施工方式,施工活动不得超越征地范围。

2施工爆破期尽量避免动物繁殖的春季,同时应做好爆破方式、数量、时间的计划,并力求避免在晨昏、正午等动物休憩时间开山放炮。

3)夜间禁止光污染较大的施工项目,以免给鸟类休息和产卵带来影响。

4施工场地平整及水库库底清理前,采取鸣笛敲鼓等办法驱逐野生动物,保证其顺利迁移。水库蓄水尽量避开两栖爬行及兽类的冬眠期,避免对冬眠期间的动物个体造成直接伤亡。

5施工完成后,采取生态恢复措施恢复占地区的植被,以利于野生动物栖息繁殖。

6)加强有关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对施工时遇到的保护动物应加以保护,送至林业部门进行处理。

水生生态

1)涉水施工尽量避开水生生物的繁殖季节,避免施工废水和施工固废的直接排放。

2)优化水库调度,设置生态流量下泄专用设施和生态流量在线监测系统,保证枯水期下泄0.111m3/s、丰水期下泄0.222m3/s的生态流量,在保证安全泄洪的前提下,适当延长溢流时间,降低下泄的最大流量,从而减少下泄水中气体的饱和度。

3)建议在下泄生态流量总量不变的情况下,在4~9鱼类繁殖季节的某几个时段,通过加大下泄生态流量进行水量调度,尽量加大坝址处流量的下泄量,模拟天然洪水,以达到水流刺激鱼类产卵的目的,改善区域鱼类资源。

4)加强水生生态态保护管理,严格实施禁渔制度、加强渔业水域环境的监测、落实生态补偿措施及经费和建立跟踪评价制度。

5)采取对洁水鱼类和土著鱼类进行人工增殖放流等渔业资源补偿和修复措施。

6)输水隧洞进水口安置拦鱼设施,防止鱼类进入。

水土保持

1)隧洞洞脸上方、管理区后边坡上方设截水沟,道路内侧设排水沟,路堑边坡采取厚层基材喷射绿化防护,隧洞进出口边坡及施工支洞洞脸采取种植爬山虎绿化防护等。

2)施工临时占地设临时排水、沉沙措施,并恢复原有土地利用类型。

3)弃渣外运综合利用或集中堆渣处置并做好拦挡排水等防护措施。

水土保持措施以水保方案为准。

减少水土流失量

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

1)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时,采用隔振垫、消音器等辅助设施。

2)施工场地尽可能远离居民点等敏感点,高噪声机械设备布置在施工场地远离施工临时生活区和附近敏感点处。

3)将砼拌和机、空压机等强噪声设备安装在工棚内,实施封闭施工、半封闭施工。

4)禁止爆破在夜间进行,爆破前对附近居民进行公告,并尽量减少炸药量。

5)施工车辆通过居民区时限速行驶,禁鸣喇叭,控制夜间行驶。

6附近受施工噪声影响的村庄等敏感点设置隔声屏障。

7)严格执行国家《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标准和规定。

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运行期

1)启闭机、泄洪闸等尽量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

2)设备安装时,可采用隔振垫、消音器等辅助设施。

3)上坝道路两侧种植一些有较好降噪功能的高大乔木。

基本无噪声影响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

1砂石加工系统的筛分和输送系统密封作业,除了考虑采用喷淋洒水降尘外,在各主要破碎和筛分车间均设置粉尘回收单元,即采用吸尘风机配袋式除尘器进行除尘。同时对原料、产品堆场进行遮挡,必要时洒水抑尘。

2)对砼拌和系统、水泥装卸等过程产生的粉尘污染,生产加工车间等产尘点须封闭,皮带运输系统应选用封闭方式,防止粉尘逸散;建议施工单位将拌和机等机械设置防尘罩,实施封闭施工、半封闭施工等措施来减轻此类作业产生的粉尘污染。

3)场内外交通道路硬化,对路面加强维护并保持清洁,施工道路应避开居民集中区。

4)临时堆料场、堆土场需保持一定的湿度,并采用彩条布覆盖等措施。

5)施工营地食堂应配置油烟收集处理装置。

6)运输建筑垃圾、渣土、砂石、土方、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经过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装卸场所。

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运行期

1)管理区食堂应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并配备油烟去除率>75%的油烟净化器。

2)食堂厨房与职工倒班宿舍应分开设置,经净化后的食堂油烟从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不得侧排。

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

1施工弃渣通过外运资源化综合利用或设置弃渣场集中堆置等措施来减少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2)施工生活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收集,及时由村镇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3)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并按照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利用或者处置。

4)废机油和含油废水处理设施中的污泥、浮渣、生活垃圾中分类并集中收集的有害垃圾等收集后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合理处置

运行期

1)管理区执行垃圾分类收集制度,收集的垃圾委托当地市政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

2)管理区食堂产生的厨余垃圾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3)含油废纸、废布等与机组检修收集的废油等危险废物,须按要求设置暂时储存设施,收集后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合理处置

环境事故防范措施

施工期

1)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和爆破的相关报批制度;严禁施工人员私自野外用火。

2)加强施工污废水的处理和管理工作。

减少环境风险事故

运行期

1)库区可适量养殖一些鲢、鳙等以浮游生物为食的鱼类(不投饵)和螺、蚌等有滤食作用的底栖生物,防止库区发生水华。

2)在库周道路入口设置禁止运输危险品车辆驶入禁令,在道路临水一侧及桥梁两侧加高和加固防护栏。

3)在道路拐角、靠近水库、河流路段设置警示牌和车辆限速、减速标志。

4)设置路面径流收集设施。

5)突发事故时采用应急措施。

6)隧洞做好衬砌和止水,采用水下自动监测仪器对输水隧洞进行监测。

其它环境保护措施

土地利用保护措施

1)耕地的占用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浙江省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

2)建设项目占用的公益林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用地单位征用、占用林地需经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或批准,并应向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预缴森林植被恢复费,并且对永久征地范围内的生态公益林木能移植的应该移植,不能移植的应该在异地进行补种。

3)业主单位应同国土、水利、农业、林业及规划部门,合理规划、精心设计,尽量减少对土地的占用,切实落实对工程占地及临时占地的复耕造地计划。

耕地总量平衡、生态公益林占补平衡

交通减缓措施

1)尽量利用上坝道路和库区老路解决施工期的交通问题,加强组织交通管理。

2)施工期制定详细的运输工具、车辆绕道和施工运输计划。

3)合理有序的加快施工进度、设计桥梁等工程的工期,设置临时交通措施。

交通通畅

人群健康保护

1)施工单位应配备专职医护人员,做好施工人员的卫生保健、防疫检疫工作,并做好工区卫生管理,建立疫情报告制度。

2)发现传染病时,除及时上报外,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控制疾病发展。

人员健康

 

5 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浦江县双溪水库工程是浦阳江流域防洪安全的关键控制性工程,是省级水网的重要调节枢纽,是形成浙江水网关键连通的关节。工程已列入《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水安全保障规划》(〔2021〕第15号(总第28号))、《浙江水网建设规划》(浙政函〔2022107号)《钱塘江流域综合规划》(浙政函〔201512号)等规划。本项目的工程任务以防洪、供水为主,结合改善水生态环境等综合利用。属于水利基础设施类建设项目和民生工程,不属于工业项目。在做好施工期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及运行期生态修复工作的基础上,不会破坏和污染生态环境,符合环境管控单元的管控要求。工程建设符合《浦江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管控要求。

工程建设符合相关产业政策、相关水利规划等要求,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要求。工程建成后可提高水库下游浦阳江两岸防洪能力至20年一遇,并减轻下游通济桥水库、安华水库的防洪压力;可提升水库下游农田灌溉保证率,改善流域水生态环境,同时增加向浦江县区域的供水保障能力,工程建设对促进当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工程建设具有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对环境的影响既有有利的促进作用,也存在一定的负面影响。工程施工期存在一定的污染因素,会对水、气、声环境及生态环境等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但这些不利影响是局部和暂时的。运行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在加强环境管理和采取适当的措施后,可以基本控制污染和减少影响。总之,从长远的角度来看,工程的有利影响是主要的,不利影响是次要的、局部的,并可通过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减少,不存在制约工程建设的重大环境问题。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保法规,充分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理,确保满足环保措施三同时等要求。从环境角度分析,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是可控的,是可以接受的,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6 公众查阅环评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本次公示期间,可向建设单位查阅环评文件,必要时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索要补充信息,联系方式见后。公示期限为自公示张贴之日起10个工作日。

 

7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受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和运行期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①设计、施工和运行期环境影响问题;②希望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③公众对拟建工程的态度等。

 

8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相关单位及个人在公示期内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9 环评审批单位、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浦江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浦江县仙华路298

          联系人:      电话:18767922262   邮箱:125359871@qq.com

环评单位: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抚宁巷66

          联系人:马工      电话:15058483538        邮箱:550138111@qq.com

审批单位: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发布单位:浦江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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