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 | 金华浦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
建设地址 | 金华市浦江县 |
浦江杭坪镇分散式风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浦江杭坪镇分散式风电项目。
建设地点:金华市浦江县。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本项目装机总容量50MW,计划安装8台单机容量为5.6MW的风力发电机组和1台单机容量为5.2MW 的风力发电机组,每台风机附近安装1台箱式变压器,配备5MW/10MWh的储能系统。新建1座110kV升压站,及约15.5km的35 kV输电线路,以1回110kV线路接入电网。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4171公顷,涉及的村庄有程家村、源头村、壶源村、登丰村、曹源村、袅溪村等行政村。110kV升压站送出线路工程将另行环评,不在本项目评价范围内。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大气和声环境保护目标为中何大坞(程家村);工程占用壶源江浦江饮用水源区、浦阳江浦江饮用水源区(通济桥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陆域;项目不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世界自然遗产及自然保护地,未穿越或占用金华市“三区三线”中的生态保护红线,项目评价范围内涉及浦江县通济桥水库水源涵养区生态保护红线。项目永久占地范围不涉及各级公益林、天然乔木林,集电线路穿越省级公益林和天然乔木林。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地表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废水经过沉淀池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后回用于生产过程,对水环境影响较小;施工生活污水依托附近民居的污水处理设施或在施工现场设立临时厕所收集处理和清运。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对沿线水体影响不大。
2、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设备燃油废气,通过加强施工管理,采取洒水、物料遮盖、设置围挡等措施后,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不大。项目营运期不产生工艺废气。
3、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施工车辆,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过程主要包括风电机组、升压站基础施工、施工机械设备车辆运输等。施工期噪声源具有间歇性、间断高强度、无规则等特点,施工期对周围声环境质量有一定影响,随着施工期结束,施工噪声影响也随之消失。本工程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风机运行和升压站设备运行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风机位置、优先选用低噪风电机组和设备、采取减震措施等措施,预计不会对周围声环境质量造成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弃渣、各类建材包装箱袋、设备安装包装物,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等,本工程开挖土石方尽可能回填用作回填和绿化覆土,剩余弃渣统一运往弃渣场集中处置;各类建材包装箱、袋以及设备安装包装物等统一回收利用给废品收购站;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垃圾箱定点分类收集,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值班员工生活垃圾、少量维修废物、风机和升压站设备更换的废蓄电池及箱变、主变事故废油,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维修废物、风机和升压站设备更换的废蓄电池以及箱变、主变事故废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在做好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工作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不大。
5、生态环境影响
施工期: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风机基础、升压站施工、施工营地及临时场地的建设,将引起土地利用方式变化、原有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等,同时施工过程中设备噪声等均会对生态环境及生物活动产生一定影响。
运营期:本工程将造成永久占地内植被的永久性消失和临时用地内植被的暂时性消失。由于这些植物种类均为区域内常见种,分布范围广,分布面积大,不会造成区域植物种类的减少,也不会造成区域植物区系发生改变。
6、环境风险影响
项目升压站设置了事故废油池,并按照分区防渗要求实行分区防渗,预防事故风险影响。
7、光影环境影响
通过风机偏航和变桨操作、采用降功率运行措施降低叶轮转速、定期对风电机组停机进行检修维护等措施,以确保风电场各风机产生的光影不会干扰附近居民的日常生活。
综上,本项目实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可接受。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生活污水依托附近民居的污水处理设施或在施工现场设立临时厕所收集处理和清运;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加强设备维护,保证物料运输车辆工况,减少油污的跑、冒、滴、漏。施工机械严格检查,防止油料泄漏。营运期生活污水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后回用。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加强汽车运输管理和维护,规划好运输车辆的运行时间,尽量避免在交通集中区和村庄等敏感区行驶;道路定时洒水降尘,及时清扫;合理设置物料堆场等施工场地位置,物料进行围挡。项目运营期无工艺废气产生。
3、声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施工管理,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低噪声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区域做好临时围挡,如确需夜间连续作业,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并公告居民。本工程项目设计时合理布局场区内风机点位、选用低噪声风电机组并采取减震措施、加强风机日常维护等措施降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防护措施
施工期施工单位加强施工工区生活垃圾的管理,将生活垃取分类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置,并定期予以清运;开挖土石方尽可能回填用作回填和绿化覆土,剩余弃渣统一运往弃渣场集中处置;各类建材包装箱、袋以及设备安装包装物等统一回收利用给废品收购站;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垃圾箱定点分类收集,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运营期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维修废物、风机和升压站设备更换的废蓄电池以及箱变、主变事故废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严格控制施工用地,尽可能减少临时占地面积,工程结束后,对施工临时占地区、表土堆存场及公路两侧等区域进行植被恢复。
6、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升压站设置了事故废油池,并按照分区防渗要求实行分区防渗,预防事故风险影响。
7、光污染防范措施
通过风机偏航和变桨操作、采用降功率运行措施降低叶轮转速、定期对风电机组停机进行检修维护等措施降低风机光影的影响。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浦江杭坪镇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和建设符合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地区能源发展总体规划,有利于优化金华市能源结构,对促进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有显著意义。项目建设符合《浙江省2023年风电项目开发建设计划》(浙能源〔2023〕3号)、《浦江县“十四五”能源循环利用发展规划》、《浦江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金华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要求。项目建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明显,但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将会对区域的声环境、生态环境等产生不利环境影响,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环境保护法规,切实执行本项目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把工程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在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管理,科学施工,本工程对环境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可以得到控制的。因此,本项目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论证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主要为评价范围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
征求意见的范围:工程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七、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采取浙江省政务服务网(http:// www.zjzwfw.gov.cn)公示、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张贴公示两种形式。在征求公众意见有效期限内,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或电话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建设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环评单位和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反映。若需进一步了解本项目环境影响情况,可通过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查阅环境影响相关内容或进行咨询,查阅和咨询期限为本次公示期间的10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金华浦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杭坪镇壶江东路117号;联系人:顾经理;联系电话:18303289299
(2)环评单位: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谷深蓝商务中心6号楼;联系人:郑工;联系电话:057188771953;邮箱:zh20120530129@163.com
金华浦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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