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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县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16 10:19 浏览次数: 来源: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定编制本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20241月1日至2024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浦江县统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84128082)。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度,县统计局严格按照修订《条例》要求,依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在门户网站各个栏目共发布政府信息58条,政务动态25条、人事信息3条、财政资金2条、统计信息16条、其他12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度浦江县统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明确职责。明确局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并指派专人负责信息审核、加载工作。二是优化流程。全面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流程,确保信息及时发布。三是强化审核。建立严格的信息发布校核、审批机制,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准确、无误,防范泄密风险和舆情风险。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按照最新的规范条例对平台各栏目不断完善,对各类信息及时更新,注重普查、调查信息的发布。二是对发布信息进行自我检查,及时修正错字、病句,严防泄密、无效链接等问题。

(五)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并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从源头上把关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构建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的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将这项工作与统计业务、依法行政、党风廉政建设等紧密结合。持续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依法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在拟制信息时,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信息一并报批,确保信息公开安全、高效。2024年度,未收到群众关于在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形式较为单一;二是政策解读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数据解读与党政部门、公众需求存在一定差距。针对上述问题,2025年,县统计局将结合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坚持问题导向,创新信息公开方式、强化政策解读科学性、提高社会咨询满意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浦江县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图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