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
浙江浦江龙峰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
浙江浦江龙峰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
PJCQGK(LFGL)2024-1230
四.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24年12月30日
五.更正理由:
/
六.更正事项:
序号 | 更正事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招标文件P28“(四)公众责任险”内容的更正 | 浦江县域内公路含国、省、县、乡道,合计路线里程348.2 公里;针对公路在应急抢险、维修加固、日常养护、巡查巡检、运营管理等期间,导致人员、设备、车辆造成的损失,应由公路管理部门承担的责任;连续72小时内遭受暴风雨、台风、洪水、雨雪冰冻造成道路坑洞未及时修复,导致车辆及人员损失的,应由公路管理部门承担的责任。方案要求:全年累计赔偿限额1000万,每次事故赔偿限额500万,其中每人每次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0万,医药费5万,每次财产损失5万。医药费免赔1000元或损失金额的10%,两者以高者为准;财产损失免赔1000元或损失金额的10%,两者以高者为准。为保障在应急抢险、维修加固、日常养护、巡查巡检、运营管理等期间,导致人员、设备、车辆造成的损失,应由公路管理部门承担的责任;连续72小时内遭受暴风雨、台风、洪水、雨雪冰冻造成道路坑洞未及时修复,导致车辆及人员损失的,应由公路管理部门承担的责任。方案要求:全年累计赔偿限额800万,每次事故赔偿限额500万,其中每人每次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0万,医药费5万,每次财产损失5万。医药费免赔1000元或损失金额的10%,两者以高者为准;财产损失免赔1000元或损失金额的10%,两者以高者为准。 | 浦江县域内公路含国、省、县、乡道,合计路线里程348.2 公里;针对公路在应急抢险、维修加固、日常养护、巡查巡检、运营管理等期间,导致人员、设备、车辆造成的损失,应由公路管理部门承担的责任;连续72小时内遭受暴风雨、台风、洪水、雨雪冰冻造成道路坑洞未及时修复,导致车辆及人员损失的,应由公路管理部门承担的责任。方案要求:全年累计赔偿限额1000万,每次事故赔偿限额500万,其中每人每次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0万,医药费5万,每次财产损失5万。医药费免赔1000元或损失金额的10%,两者以高者为准;财产损失免赔1000元或损失金额的10%,两者以高者为准。 |
七.其他事项:原定开标时间不变。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浙江浦江龙峰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浦江县江滨中路26号
联系人:周青松
联系电话:1875791165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浦江县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地点:浦江县中山北路169号中山大厦10楼
联系人:黄银凤
联系电话:0579-84182015
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浦江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点:浦江县东山路76号
联系电话:0579-84107702
信息来源: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