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26ZF170000/2024-65364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县水务局 | |
生成日期: | 2024-06-21 | 主题分类: | 组配分类: | 部门动态 |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浦江县农村饮用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落实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4-06-21 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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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县农村饮用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
落实情况公示
为确保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根据《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水农〔2019〕2号)文件精神,各有关乡镇(街道)要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地方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等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现浦江县水务局将有关浦江县范围内的仙华水厂、通济水厂、乡镇水厂、联村和单村供水站“三个责任”落实情况统计表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希各有关单位、乡镇(街道)全面落实“三个责任”,切实做好浦江县的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工作。
信息来源: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