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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4-62343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县公安局
生成日期: 2024-04-08 主题分类: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交通违法催促处理公告(三十三)
发布日期:2024-04-08 14:57 浏览次数:

以下陈兴财等6名机动车驾驶人,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浦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查获,至今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十五日内)接受处理,请以下驾驶人自公告起15日内到浦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违法处罚中心(浦江县仙华街道恒昌大道999号)接受处理,公告期满仍未接受处理的,将依法吊销驾驶证或者作出处罚决定。

特此公告。




浦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4月8日


  附:

 

序号姓名驾驶证号
1陈兴财330***********3513
2顾伯君330***********2357
3赵仲斌330***********051X
4胡森木330***********0011
5张团聚330***********3316
6周松清339***********4232




信息来源: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