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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有善育 | 普惠托育,为您“托”起希望,“育”见未来
发布日期:2024-04-25 浏览次数:

当前,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以下简称“托育服务”)是群众最为关心关注的民生问题之一,提供优质、普惠、均衡的托育服务,是当前提升生育意愿、缓解育儿焦虑的有效途径。为了进一步促进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有效供给,更好满足群众托育服务需求,推进我县婴幼儿照护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县卫生健康局和财政局联合下发了《浦江县普惠托育机构建设及运营补助实施办法》,同时县卫生健康局制定了《浦江县普惠托育机构建设及运营补助实施细则》,通过政府对普惠托育机构的补助来降低托育服务收费标准,提升托育服务品质,让群众托得起、放心托。

什么是普惠托育服务?

普惠托育服务是指为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提供的,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方便可及的婴幼儿照护服务。

普惠托育机构部分场所展示

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认定对象

●已备案的办托主体为街道社区、社会力量、企事业单位等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托育)机构和民办非普惠幼儿园。

●已由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公办幼儿园、民办普惠幼儿园开设托班的,直接认定为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收费标准

每人每月保育费收费(不含膳食费,下同)

01

全日托(不少于8小时)

托大班(混合班)、托小班、乳儿班分别不高于城乡居民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按当地年收入/12折算到月)50%、55%、60%。

02

半日托(不少于4小时)

应不超过全日托相应标准的60%。

03

计时托

每小时不超过全日托折算到日标准的20%;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

04

公办幼儿园托育部

保育费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按照公益性和家庭合理分担托育成本的原则,统筹考虑当地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


申请认定为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对其收费行为有哪些具体要求?

普惠性幼儿园托育部——保育费每学期收取一次。

其它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保育费按月收取,一次性收费最长不超过6个月。

不得以虚构原价、一次性付款优惠价等诱导家长缴费。

有意向提供普惠托育服务的机构要如何申请?

有意向开展普惠托育服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不含幼儿园托育部),可自愿向浦江县卫生健康局申请认定;民办非普惠幼儿园向教育局申请认定。

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有哪些补助?

包括普惠托位建设补助 、普惠托位运营补助和示范性奖励补助。具体可咨询县卫生健康局。

浦江县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咨询电话:89386921




信息来源:浦江县妇幼保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