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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726ZF230000/2024-62539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
生成日期: 2024-04-16 主题分类: 组配分类: 部门动态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2024年4月16日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16 09:19 浏览次数:

2024416日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2

祥邦长投浦江县檀溪镇大元村 100 兆瓦农光互补发电项目

金华市浦江县

浦江祥邦长投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总投资46016.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8万元,设计 100 兆瓦农光互补发电项目

/

承诺按照环评报告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1、废水:项目所在地附近地表水为壶源江支流大元溪,目标水质为类。根据常规监测数据,大元溪水质满足GB3838-2002中的II类标准要求。根据环评报告分析,施工期和运营期产生的废水经处理后回用或达标后间接排放,不存在直接排入附近水体的情况。施工期主要废水为机械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营运期废水主要为少量生活污水和光伏场区清洗废水。机械冲洗废水经隔池沉淀后回用于酒水抑尘或绿化,浮油以及沉淀的污泥送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达DB33/T1196-2020后,运至廿七都村小污水终端,处理至DB33/973-2021二级标准后排入周边水环境。光伏场区清洗废水经处理达GB5084-2021中表1“旱地作物”限值要求用于地面植物的灌溉消纳,不外排。

2、生态:项目所在区域植被主要为茶树、马尾松、香榧、毛竹等乔木低矮灌丛和草丛植被,野生动物以兔、鼠类野生动物及麻雀、燕等禽类为主,无国家和地方保护野生动植物集中栖息地,永久占地范围内无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植物,无古树名木。光伏阵列建设用地尽量避开乔木林地,施工期占地范围内植被会受到一定影响,施工结束后即进行绿化,升压站基础施工移除的植被需进行移栽。营运期相邻光伏组件之间留有一定空隙,组件安装有一定的倾斜角度,可以满足下方植被生长需求,对受光伏板阴影影响区域,采用喜阴耐寒性植物进行植被恢复。

3、废气:项目所在地为环境空气质量2类区,根据《2022年金华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项目所在地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

工程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车辆尾气、物料堆放扬尘等。采取洒水抑尘、加盖篷布等措施,可降低扬尘污染。运营期产生少量食堂油烟,收集后经不低于60%净化设施净化后由专用烟道引至屋面楼顶排放。

4、固废: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弃土、生活垃圾和其他固废。弃土经土石方平衡后,基本无余方;在施工区域设置垃圾收集桶收集后由职工送至附近村庄垃圾站,由环卫定期清运;其它建筑垃圾收集后由相关单位进行回收利用。营运期间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太阳能光伏板、废电路板、废变压器油及包装物、废铅酸蓄电池、废旧磷酸铁锂电池等。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光伏板、废旧磷酸铁锂电池由生产厂家负责回收处理。废电路板、废变压器油及包装物、废铅酸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噪声:采取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

6、电磁环境:根据现状监测结果,升压站拟建址周围工频电场强度为(0.066~2.729)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0.0022~0.0674)nT,均满足GB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 100uT 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评价范围内无电磁环境环境保护目标。运营期,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加强巡检,确保升压站周围工频电场、工频磁感应强度均能满足GB8702-2014相应限值要求。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听证权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告期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23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 审批和总量科

联系电话:0579-89375518           传真:0579-84126008

通讯地址:浦江县文溪东路329号    邮编:322200



信息来源: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