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26JD020000/2024-61346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浦南街道 | |
生成日期: | 2024-03-06 | 主题分类: | 组配分类: | 部门预决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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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4年浦江县人民政府浦南街道办事处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浦江县人民政府浦南街道办事处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浦江县人民政府浦南街道办事处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浦江县人民政府浦南街道办事处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浦江县人民政府浦南街道办事处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浦江县人民政府浦南街道办事处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浦江县人民政府浦南街道办事处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浦江县人民政府浦南街道办事处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浦江县人民政府浦南街道办事处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浦江县人民政府浦南街道办事处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4年浦江县人民政府浦南街道办事处预算表
(一)2024年浦江县浦南街道办事处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4年浦江县浦南街道办事处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浦江县浦南街道办事处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浦江县浦南街道办事处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浦江县浦南街道办事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浦江县浦南街道办事处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浦江县浦南街道办事处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浦江县浦南街道办事处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浦江县浦南街道办事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4年浦江县浦南街道办事处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4年浦江县浦南街道办事处预算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决定和命令,研究决定本区域内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领域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2、负责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宣传、统战工作,综合协调和指导工、青、妇等群团及人民武装工作,推进精神文明建设。
3、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村镇建设等规划及年度计划。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组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改善群众生活环境。
4、负责指导农业农村工作,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深化完善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
5、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健康、财政、民政、防灾减灾、社会保障、残联等工作,积极构建公共服务均等化体系,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6、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承担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等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7、建立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发挥基层治理四平台作用,协调推进市场监管、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等工作。
8、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和上级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我部门预算即为本级预算。
二、2024年浦江县人民政府浦南街道办事处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浦江县人民政府浦南街道办事处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浦江县浦南街道办事处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浦江县浦南街道办事处2024年收支总预算3550.17万元。
(二)关于浦江县人民政府浦南街道办事处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浦江县浦南街道办事处2024年收入预算3550.1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6424.61万元,下降64.4%,主要是2023年有追加预算项目收入。
其中:上年结转129.55万元,占3.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73.97万元,占58.4%;政府性基金收入446.65万元,占12.6%;专户资金900万元,占25.4%。
(三)关于浦江县人民政府浦南街道办事处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浦江县浦南街道办事处2024年支出预算3550.1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6424.61万元,下降64.4%,主要是2023年有追加预算项目支出。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00.6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1.6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7.5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6.31万元、农林水支出779.32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7.56万元、其他支出446.65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449.79万元,占40.8%;日常公用支出158.63万元,占4.5%;项目支出1941.76万元,占54.7%。
无结转下年金额。
(四)关于浦江县人民政府浦南街道办事处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浦江县浦南街道办事处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520.6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2073.97万元、政府性基金446.6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0.6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1.6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7.54万元、农林水支出70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7.56万元、其他支出446.65万元。
(五)关于浦江县人民政府浦南街道办事处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浦江县浦南街道办事处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73.9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4049.25万元,下降66.1%,主要是2023年追加了预算项目。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00.68万元,占48.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1.61万元,占8.3%;卫生健康(类)支出57.54万元,占2.8%;农林水(类)支出706.6万元,占34%;住房保障(类)支出137.56万元,占6.6%。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744.0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政府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56.66万元,主要用于辖区域内改善民生、生态环境、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乡镇街道工作激励等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0.64万元,主要用于休人员高龄护理费等。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11.7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55.8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等。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3.2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其他保险缴费等。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57.5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的缴费等。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497.7万元,主要用于本区域农业系统人员的日常经费等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8.9万元,主要用于所辖区域内改善民生、生态环境、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乡镇工作激励等方面的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49.6万元,主要用于办事处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关于浦江县人民政府浦南街道办事处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浦江县浦南街道办事处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08.4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49.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
公用经费158.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浦江县人民政府浦南街道办事处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浦江县浦南街道办事处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446.65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3404.91万元,下降88.4%,主要是2023年预算追加了征地和拆迁补偿等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其他支出(类)支出446.65万元,占1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446.65万元,主要用于毛阳岗自然村房屋改造货币安置费。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浦江县浦南街道办事处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浦江县人民政府浦南街道办事处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浦江县浦南街道办事处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跟上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万元,跟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公务接待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无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与上年执行数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统一安排在浦江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浦江县人民政府浦南街道办事处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8.6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7.87万元,下降4.7%,主要是2024年人员调出减少了公用经费的预算。
2.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浦江县人民政府浦南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7.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9.6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8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浦江县人民政府浦南街道办事处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浦江县人民政府浦南街道办事处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41.76万元,一级项目1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