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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县司法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4-02-29 09:02 浏览次数: 来源:法规监督科

2023年,浦江县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为重点,以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满意度为目标,完善风险防范机制,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将浦江县司法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保持法治先行态势,实现依法治县新突破

全力开展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市(县)联创工作,紧扣5大类95项测评指标,补短板、强弱项,以创建促提升,顺利通过省级实地测评浦江县以信访法治化改革推动干部依法行政群众依法办事”入围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单项示范项目候选名单。全面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法治建设纳入委巡察工作,2023年对21家单位开展法治巡察,推动法治巡察与纪检监察协作配合机制纵深发展。组织全县100余名法治干部参加履职能力提升训,组织23位新任县管领导干部参加2023年新任县管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2023年法治浙江建设社会满意度全市排名第二,全省排名第六。

(二)筑强依法行政高地,打造法治政府新形象

县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听取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常态化开展学法。有序开展了各乡镇(街道)及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成立县合法性审查中心,增设2名事业编,专职负责合法性审查工作,在全县15家乡镇(街道)党政办设立乡级合法性审查办公室,负责本乡镇合法性审查工作。贯彻落实新《行政复议法》要求,设立16个行政复议联系点,任命6人为县政府行政复议员。开展高败诉风险案件分析研判,形成案件分析报告实现行政诉讼案件总量下降10%以上,败诉率下降至5%以下。2023年共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专项监督、涉企执法多头检查、重复检查专项监督、征收拆迁专项监督、综合行政执法着装规范管理专项监督等4项专项监督工作构建“四位一体”善意执法模式 浦江县以增值化改革理念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入选浙江省第三批三个“一号工程”典型案例迭代升级告知承诺制改革,从原来的行政许可领域,拓展到行政处罚、企业合规治理等领域,承诺制行政执法全流程管控改革”入选浙江省2023年第二批营商环境“微改革”项目名单。

(三)做优法助共富实事,展现法治社会新作为

成立全市首家“法院+公证”诉前调解室,并入驻县社会治理中心,推行“诉前调解+赋强公证”解纷新模式。《公证诉前调解的差异化优势和路径分析—以浦江县公证诉前调解制度为例》入选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调研文章汇编,公证诉前调解工作室荣获全市优秀调解组织。夯实司法所前沿阵地作用,郑宅司法所荣获省级”枫桥式“司法所,郑家坞司法所荣获市级”枫桥式司法所。积极推进普法宣传教育基地创建,浦江县职业技术学校入选第二批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名单。加大民主法治村社创建,今年新增8个省级民主法治村(社),省级以上民主法治村(社)数量达65个,全市排名第二。

(四)紧绷除险保安之弦,迈出法护平安新步伐

扎实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张伟军调解工作室和黄尚元调解工作室被评为省级金牌人民调解工作室,今年全县各调委会共受理化解各类矛盾纠纷5931件,成功调解5929件,调解成功率99.97%。坚持重点人员管理不懈怠,开展社区矫正“风险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安置帮教人员四色管理专项督查等除险保安行动,圆满完成杭州亚运会安保维稳任务,在册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人员未发生影响社会安全稳定情况。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部分单位的决策事项未按要求履行风险评估程序,行政决策执行评估机制缺失。

(二)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改善。规范性文件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制发文件的程序意识仍需加强。

(三)政府法律顾问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部分单位法律顾问聘而不用,习惯将专业性疑难问题、矛盾上交县政府,部门法制机构、法律顾问审查把关和风险防控作用发挥不明显。

(四)基层法治力量有待进一步充实。随着乡镇法治化综合改革等法治建设各项任务的下沉,乡镇(街道)承担大量行政管理和执法职责,但乡镇(街道)法治队伍普遍存在人员不足、法治能力、业务经验不强等情况,与实际发展的需要不匹配。

三、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思路

(一)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单项示范项目。我县围绕“干部下基层开展信访工作”信访法治化这一核心命题,以前端落实“风险排查”抓牢预防,中端打造“浦江标准”抓细化解和末端聚焦“双向规范”抓实追责,完善信访法治化格局,建立政法部门常态化协商研判机制。积极配合金华市争创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市,强化市县两级联创。

(二)推进涉企法治服务增值化改革按照“前台服务+后台支持+应用支撑”模式,精准定制“基本+增值”的市场化涉企法治服务。依托企业综合服务中心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编制法律咨询、服务代办、业务指引、协调监督等“点单式”服务清单,构建依法治企、依法维权、依法经营等“一类事”服务场景。针对涉外企业,充分结合本地特色,搭建涉外企业法治增值化服务“一类事”平台,通过进企法治体检与召开法治增值化服务座谈会,征求涉外企业对法治服务的需求事项,并进行“一对一”帮扶指导。

(三)深化企业合规改革。聚焦“一县一品”,发挥浦江水晶行业合规示范效应,“一产业一指引一中心”的基础上,带动挂锁、绗缝等行业开展合规。积极探索产业监管标准和产业合规标准的“双向统一”,加强企业合规队伍能力建设,优化预警、咨询、辅导、化解等全链条涉企合规服务,不断增强企业对于合规改革的认同感、获得感。

(四)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效能。与县执法局联合承担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合作机制试点(司法部试点),建立与12345等服务热线信息共享机制,梳理全县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清单,加强对人民群众反映的执法突出问题的监督。深化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通过将告知承诺引入企业合规治理,实现涉企行政许可、行政合规和行政处罚一体化闭环体系,全流程解决企业依法经营难题,切实做好以增值化理念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工作。

(五)推进法治审查员“三化”建设。加强县乡法治审查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快制定《浦江县乡镇(街道)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标准》《浦江县法治审查员工作职责清单》,每个乡镇(街道)至少配备一名具有法学本科文凭的法治审查员。加快推进县级合法性审查中心实体化运行,对重大招商引资合同、县里重点工作与重大工程等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提供法治保障,从源头防范行政争议、行政败诉,推动合法性审查率、备案审查率、数字应用率达到100%

(六)建立“三所联动”机制。加快出台《建立“三所联动”机制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实施方案》,加强派出所、司法所、律所协调配合,联动调处化解矛盾纠纷。根据矛盾纠纷的类型和特点,在“三所联动”的基础上,探索构建“3+N”调解体系。集成调解、复议、诉讼等多元解纷手段,建立访调、警调、诉调、检调、专调、公证调“六调联动”体系,打造“调解优先、诉讼断后、信访兜底”的定争止纷闭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