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浦江县委、浦江县人民政府:
2023年,黄宅镇人民政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依法行政,恪守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积极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把法治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完善党政办、综治办、司法所等多部门联动机制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机制,注重发挥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作用,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统筹谋划,细化工作任务,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环节职责落实到位。
二、注重学法用法。定期在班子会议上集中学习政策法规,多次在镇干部会议与支部书记例会上强调要用法治思维推进各项工作,部署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八进”活动,鼓励联系领导通过集中办公和党日活动开展法律法规学习会,2023年度党政班子成员共计开展学法活动4次。利用周一夜学时间,开展4次全体镇干部学法活动,组织在编干部100%完成普法在线考试。
三、做好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邀请律师给全镇干部授课,认真学习《浙江省行政工作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在日常工作中,利用乡镇合法性审查系统,严格开展对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查。2023年,共完成重大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查11起,均由律师事务所和司法所出具合法性审查法律意见书,最大限度的规避法律风险。
四、落实法律顾问制度。黄宅镇与弘哲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法律顾问全程参与党委和政府的重大决策审查、行政协议签订、规范性文件制定等工作,为党委政府的决策提供法律保障。2023年,法律顾问为我镇出具法律意见书11份。
五、推动重大问题依法决策。在召开重大决策会议时邀请法律顾问参加,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和作出决策。健全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决策出台的前置程序,对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化解处置预案。
六、优化政务服务。一是围绕“创新便民机制,服务群众零距离”目标要求,积极构建政务服务2.0应用平台,加快应用云政通、浙里办等平台,跑出“加”速度,提供“佳”服务,帮办代办服务到“家”,开启“新窗口、新模式、新服务”的民生实事“办事不出村”时代。在全镇42个行政村完善综合受理服务平台体系,推行“窗口前移”模式,在村内设置办事窗口,为居住偏远或行动不便的群众提供“零距离”服务,实现群众和企业办事“就近跑一次”。
七、强化制约监督。深化政务公开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落到实处。2023年,根据规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8条,答复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15条,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引起复议诉讼案件。加强行政争议化解工作,今年共化解行政争议案件7件,极大的节约司法资源,确保黄宅的平安稳定。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严格规范决策程序,今年的重大行政决策,均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进行决策。
八、靠前化解矛盾。大力弘扬践行“干部下基层开展信访工作”,每月10日由镇党委书记接待牵头化解镇级层面问题,每月5日联系领导下村靠前化解矛盾纠纷,4+2联心服务团联合化解息访,一般问题领导下沉、村内化解,重点问题定期研判、包案管理,直面化解信访矛盾纠纷,切实为群众提供“一揽子”服务,保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虽然2023年我镇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是仍然在合法性审核、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提升等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不足。2024年,我镇将继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黄宅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一是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做好执法证申领工作,力争执法证持证率达到90%以上。通过参加培训、举办学法讲座、普法活动等方式,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二是紧抓乡村法治宣传这个“弱点”,加大对法治宣传经费投入,利用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大力宣传法律知识,让群众学法、懂法、守法。三是加强执法人员队伍管理,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法律水平,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文明执法。四要进一步提升重大行政决策质量和水平。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合法性审查办法、风险评估办法、全过程记录和立卷归档等制度,细化各个环节的操作方法,切实提高决策质量水平。五要进一步提升行政争议化解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外聘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的作用,加强对行政争议化解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工作人员处理涉法事务能力。
黄宅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