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4-71718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 |
生成日期: | 2024-12-27 | 主题分类: | 组配分类: | 行政许可 |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根据文化部《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以下申请单位予以公示。
名 称: 浦江县茗柯网吧
地 址: 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仙华街道许山路306号二楼
经 济 类 型: 个人独资企业
经 营 范 围: 互联网上网服务
法定代表人姓名: 蒋守理
任何单位或个人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对公示对象存在以下问题的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当地文化广电和旅游行政部门提出听证申请。提出听证申请的,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将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公示时限:2024年 12 月 26 日至2025年 1 月 4 日(拾天)
被公示单位必须符合的以下条件:
1. 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或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2.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之日起5年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被依法取缔的,自被取缔之日起5年内,其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电 话:057984112638
受理人姓名:贾云伟
地 址:浦江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文化窗口
邮 编:322200
浦江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12月26日
信息来源: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