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26ZF220000/2024-68833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浦江县审计局 | |
生成日期: | 2024-10-11 | 主题分类: | 组配分类: | 部门动态 |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规定,县审计局依法对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县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中央、省、市和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财政管理和预算执行、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权利运行和责任落实、国有资产资源管理、公共投资项目管理等方面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努力写好审计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和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
审计结果表明,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各部门、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忠实践行“八八战略”,真抓实干,克难攻坚,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财政收入稳步增长。2023年全年财政总收入39.04亿元,增幅11.35%。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38亿元,占财政总收入的65%。全年争取债券资金29.6亿元,其中再融资债券20.9亿元。获得上级各类财政补助资金21.34亿元,争取新一轮绿色转化资金每年1亿元。
——重点民生保障有力。2023年全年十项民生支出45.8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9.4%,同比增长7.53%,其中教育支出11.11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7亿元,卫生健康支出7.58亿元,分列支出前三。持续推进乡村振兴,累计拨付乡村振兴资金7.84亿元。
——惠企助推经济发展。全年兑现工业扶持和一企一策奖励2.28亿元,惠及企业600余家。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2.94亿元、土地增值税清算退税0.74亿元。惠农转贷额7.4亿元,惠及农户3095户。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年底政策性融资担保在保余额5.51亿元,同比增长48.2%。
——财政管理提质增效。统筹收回各类资金3.32亿元。强化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评价资金涉及107亿元。规范公款存放管理,开展竞争性存放22.21亿元。完成政府投资工程结算审核项目367个,审定金额14.81亿元,核减金额1.44亿元。
一、围绕财政管理及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审计情况
对县财政局具体组织的2023年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预算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发现的主要问题:
1.年初预算代编规模偏大。2023年预算草案代编预算占预算草案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之和的44.18%。
2.预算执行进度有待提高。部分预算指标结转在预算待编户未及时分配。6个上级转移支付特定目标类项目预算零支出。4个县级项目追加预算全部未支出。
3.部分收入未及时上缴入库。2023年多余砂石料处置款未及时上缴国库。19家机关事业单位或财政专户的资金利息收入未上缴国库。
4.部分非税收入征管不够到位。4个项目未征收或少征收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7处房屋改变用途未办理审批或续批手续并缴纳土地收益金。
5.财政信息公开不够规范。财政预算草案未公开一般公共预算本级基本支出表,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表支出功能分类未公开到款级科目,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部分支出功能分类科未公开到项级科目。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乡镇决算审计情况
对2家单位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3个乡镇(街道)2022年财政决算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财政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门预算管理不够到位。3家单位未将上年结转结余资金编入年初预算。2家单位114个预算项目未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1家单位未编制2023年度政府采购预算。
2.采购项目管理不够规范。2家单位3个项目未政府采购。1家单位提前支付采购款尾款,未及时收取采购项目的履约保证金。1家单位签订的采购项目合同未约定内容、数量、时长和质量标准等主要要素。
3.部分职工产假工资未清算。32家单位未及时清算享受生育津贴人员的产假期间工资。13家单位未停发女职工产假期间公务交通补贴。
4.部分财政资金未盘活。1家单位财政资金闲置在专户2年以上未使用。1家单位退款资金滞留在公务卡超3年以上。
二、围绕政策贯彻落实审计情况
(一)土地综合整治资金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对已实施的7个省级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实施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实现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推动镇域经济发展。发现的主要问题:
1.土地综合整治目标未完成。3个项目实施后新增耕地指标完成率低。1个项目实施耕地提质改造前后耕地质量等级实际未提高。
2.部分项目资金绩效有待提高。1个项目预拨工程款后工程未开工。1个项目预拨款达到合同价的60%,项目实际进度仅达10%。
3.部分高标准农田管理不够到位。部分非耕地被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且已上图入库,现状仍为非耕地。2个项目部分高标准农田在25度以上的陡坡地等禁止区域内建设。部分高标准基本农田未按规定划入永久基本农田。
4.部分项目后期管护有待加强。4个农用地整治项目建设后未落实种植要求。1个项目粮食功能区内堆放集装箱等。
(二)数字化改革资金使用绩效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对2021至2022年数字化改革资金使用绩效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数字化改革提高了部门和行业管理效率,提升了公共服务效能。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项目未批先建。4个数字化改革项目未立项建设或建设时间早于立项时间。
2.采购管理不够到位。2个项目预算金额超过立项金额。1个项目采购金额超出预算金额。1个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未进行公示。6个项目延期交付。
3.部分项目资金绩效低。2个项目建成后停用或使用率低。
4.部分项目安全管理不够到位。79个项目未办理开发代码移交。6个项目未制定网络安全应急预案,11个项目未完成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11个项目未建系统容灾备份。
(三)涉企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在各类项目实施中,对落实涉企政策情况进行了重点关注。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能积极落实涉企政策,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发现的主要问题:
1.拨付补助资金不够及时。1家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拨付项目的补助资金。
2.拖欠中小民营企业账款。2家单位未及时支付12个项目尾款。
3.部分履约保证金应退未退。1家单位未及时退还企业入园保证金。3家单位未及时退还8个项目的履约保证金。
三、围绕权利运行和责任落实审计情况
(一)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对6家单位10名党政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领导干部能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履职尽责,有力推动本部门、本单位高质量发展。发现的主要问题:
1.重点领办任务未在当年度完成。4家单位有7项县重点任务未在领办年度内完成。
2.违规使用财政资金。2家单位违规出借财政资金给下属国企或个人未及时收回。1家单位用财政资金违规为退休返聘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1家单位多发放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补贴。2家单位多支付3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费。
3.部分专项经费使用不够规范。1家单位虚列支出到镇属企业。2家单位未及时拨付2020年乡村振兴项目启动资金到相关村社。
4.部分单位履职监管不够到位。1家单位未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等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3家单位未督促下属4家企业办理协定利率。
(二)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对1名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领导干部能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履职尽责,有力推动企业发展。发现的主要问题:
1.集团业务发展缓慢。业务发展不够理想,营业收入以利息收入为主。集团本级及子公司,仅4家实现盈利。
2.未按集体决策开展采购。1家公司未按集团集体决策方案遴选中标企业,未收取中标企业的履约保证金。
3.部分经营资产存在闲置。部分房屋原租期到期后闲置时间超过2年。
4.部分应收账款未及时收取。1家公司未及时结算账龄3年以上门票款和车辆处置款,1家公司未及时结算账龄3年以上门票款。
四、围绕国有资产资源管理审计情况
(一)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在各审计项目中,继续关注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单位资产管理总体情况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1.无偿配建资产未及时入账管理。2处由开发商无偿配建并移交的资产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
2.部分项目完工后未及时转固定资产。1家单位未将已完工工程纳入资产核算。
3.部分资产管理不够规范。1家单位所有的房屋部分已拆除改建,现状与台账不符。1家单位固定资产财务账和台账金额不相符。
(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情况
对1家单位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单位主要领导积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意识不断增强。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管理责任未有效落实。未与村级组织签订基本农田保护和公益林保护管理责任书,未签订新时代美丽乡村管护协议。
2.部分工作推进不够到位。未对村社“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林长制”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域内8个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终端存在缺少公示牌、场地围栏破损、钢板表面锈蚀严重等情况。
3.部分涉农资金管理需加强。未及时收回多补助永农整改资金,未及时拨付相关村社断水田地补助资金。
五、围绕公共投资审计情况
(一)工程招投标领域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对2020至2022年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调查结果表明,各行业主管部门执行工程招投标制度总体较好,监管基本到位。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项目涉嫌串标。23个项目存在投标单位上传标书IP和Mac地址相同情况,涉嫌串标。
2.部分项目未公开招标。2个项目未经招标直接发包。2个项目违规邀请招标。6个项目的设计单位应招未招。
3.部分项目发包给无资质单位实施。7个项目监理或设计服务发包给无资质的单位实施。
4.部分项目设置不合理招标条款。7个项目设置排他性条款排斥潜在投标人。
(二)安置房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对2021年以来建设的安置房建设项目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各建设单位积极筹集资金,保障安置房建设顺利推进。发现的主要问题:
1.建设内容与拆迁协议需求不匹配。2个项目的建设内容无法满足拆迁协议需求。
2.政策处理不到位影响项目交付。2个项目因政策处理不到位影响项目按期交付。
3部分工程管理不够到位。1个项目部分变更未按规定程序办理。3个项目未按合同条款对更换施工、监理项目负责人行为作出经济处罚。
(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审计情况
对中医院迁建工程进行跟踪审计,对教育系统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结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审计结果表明,各单位能积极组织项目实施,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发现的主要问题:
1.建设程序履行不够到位。1家单位2个项目未经招标直接发包。1个项目未按约定对二次招标项目进行预算评审。1个项目部分变更手续不齐全。
2.部分项目管理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截至2023年底,1个项目已延期842天还未竣工交付,履约保函未延保。1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对主要材料的样式、规格等进行施工前确认。1个项目未办理规划许可无法验收,建成后闲置。
3.部分减免政策未执行到位。4个项目未申请耕地占用税、耕地开垦费、人防工程异地建设费等减免。
4.未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16个已竣工的工程项目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六、审计整改工作情况
截至2024年6月底,去年审计工作报告涉及的43个方面问题,39个问题已被认定整改,整改到位率90.7%。4个问题部分金额还未整改到位,需各涉及单位进一步推进。
贯彻落实《浦江县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七张问题清单”为抓手,以审计管理一体化平台审计整改系统为支撑,推动审计整改落实落细。2023年8月至2024年7月,6个问题纳入省级、市级重大审计问题清单,其中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销号。“浦江县未明确婴幼儿照护相关财政支持政策”问题整改典型案例成功入选了“七张问题清单”省级审计分清单示范榜。
本报告反映的是2023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县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的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依纪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县审计局通过审计整改系统实行问题挂销号管理,有关单位能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积极落实整改,部分问题已整改到位,部分问题因未到整改期限需继续跟踪督促。年底前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七、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发展环境,财政管理要围绕“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高效统筹发展和安全,助推三个“一号工程”“十项重大工程”和“五大发展战略”“六大攻坚战”实施。
(一)加强预算管理,提升财政运行质量。
(二)加强收支管理,防控财政运行风险。
(三)加强监督管理,保障财政运行高效。
(四)加强长效管理,提升审计工作实效。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今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也是浦江稳进提质、全面成势的奋进之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按照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外界监督,发挥审计“经济卫士”作用,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浦江新篇章作出新的审计贡献。
信息来源: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