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县人民东路51号、和平南路、药店朱巷5号、凤荷路589号4号楼部分房屋招租公告
发布日期:2024-01-16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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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成交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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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第3期 | 拍卖日期:2024/1/16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序号 | 出租 单位 | 标的及合同租赁起止时间 | 起拍总价 | 拍卖 保证金 | 租金付款 方式 | 成交总价 | 成交人 |
1 | 浦江县浦创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浦江县人民东路51号西起第9-10间 如原承租户成交,从原租赁合同期满次日算起(即2024年1月31日至2027年1月30日)3年 如非原承租户成交,以合同中的租赁起止日期为准(3年) | 12.87 | 2.6 | 分年缴纳 | 12.87 | 朱慧丽 |
2 | 浦江县人民东路51号西起第5-8间 如原承租户成交,从原租赁合同期满次日算起(即2024年1月31日至2027年1月30日)3年 如非原承租户成交,以合同中的租赁起止日期为准(3年) | 24.135 | 4.9 | 分年缴纳 | 24.135 | 楼青仙 |
3 | 浦江县人民东路51号西起第1-4间 如原承租户成交,从原租赁合同期满次日算起(即2024年1月31日至2027年1月30日)3年 如非原承租户成交,以合同中的租赁起止日期为准(3年) | 24.135 | 4.9 | 分年缴纳 | 24.135 | 浦江达众旅行社有限公司 |
4 | 浦江县和平南路3-10至3-13北起第1间 如原承租户成交,从原租赁合同期满次日算起(即2024年1月31日至2026年1月30日)2年 如非原承租户成交,以合同中的租赁起止日期为准(2年) | 18 | 3.6 | 分年缴纳 | 18 | 邓桂英 |
5 | 浦江县药店朱巷5号1间 如原承租户成交,从原租赁合同期满次日算起(即2024年2月19日至2026年2月18日)2年 如非原承租户成交,以合同中的租赁起止日期为准(2年) | 5 | 1 | 分年缴纳 | 5 | 李慧兰 |
6 | 浦江县凤荷路589号4号楼一幢 如原承租户成交,从原租赁合同期满次日算起(即2024年2月24日至2026年2月23日)2年 如非原承租户成交,以合同中的租赁起止日期为准(2年) | 93.6 | 19 | 分年缴纳 | 93.6 | 浙江亿程科技有限公司 |
金华市浦发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6日
信息来源:产权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