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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726ZF100000/2024-18028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浦江县司法局
生成日期: 2024-01-15 主题分类: 组配分类: 公开年报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浦江县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5 15:02 浏览次数: 来源: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浦江县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浦江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9-84183072)。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023年,我局共发布政府信息530条。其中,通过浦江县政府信息公开系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条;通过诗画浦江司法行政板块进行信息公34条;通过“浦江普法”微信公众号公开工作动态472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度我局共收到社会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无法提供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局落实具体科室专人负责,牢固树立政府信息公开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工作,保证所发布的政府信息合法、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开展网上政务公开自查,对照标准,逐项检查,及时发现网站栏目设置、内容更新等方面不足,不断调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认真落实信息更新要求,及时更新信息,切实发挥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主渠道作用。

(五)监督保障

县司法局办公室负责协调、指导、推进、监督全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健全公开工作考核、评估、责任追究制度,推动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2023年我局没有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被追责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需不断改进:一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公开内容的丰富程度方面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仍待加强,内容的精细化和精细化程度还有待持续深化。

2024年,我局将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县关于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继续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继续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浦江县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图解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