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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预征〔2022〕22号
发布日期:2023-08-29 15:14 浏览次数:

浦预征〔2022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浦江县高铁站场综合交通枢纽项目建设,拟征收岩头镇荷塘、郑宅镇红光、深一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范围

岩头镇荷塘、郑宅镇红光、深一村集体所有土地3.7921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详见选址范围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公告下达之日起,浦江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岩头镇、郑宅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统计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支持配合。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下达之日起,在征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的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选址范围图

浦江县人民政府

2022年1115

 杭温高铁站场选址图.pdf



信息来源:自然资源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