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卫生健康 >公共服务类
职业病防治全流程来啦,用人单位请查收
发布日期:2023-06-07 16:13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各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职业病防治

用人单位需要做的事


1.开展分级分类自查

2.开展在线培训

3.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4.开展职业健康检查

5.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6.开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

7.完善职业病防护措施

8.设置警示标识

9.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01

职业健康在线系统--分类自查

       根据《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工作的通知》(浙卫办监督发函〔2022〕7号)要求,浦江县卫生监督所依托浙江省职业健康在线系统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分级分类管理工作。

填报方式:用人单位可登录浙江省职业健康在线系统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自查。网址:

https://ohonline.wsjkw.zj.gov.cn/login

账号用人单位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用人单位自查模块操作中的职业病危害暴露风险分级需由第三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后填报。为方便各用人单位开展该项工作,也可联系第三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寻求指导和协助填报。

审核要求:浦江县卫生监督所将对各单位填报内容进行审核。若审核未通过,用人单位需按退回意见进行修改后再次提交;审核通过后,点击“导出”选项,下载三份最终版文档,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并盖公章后,扫描存档备查。

02

职业健康在线系统--在线培训

       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健康知识培训。取得的合格证书是依法接受培训的证明。

(扫描二维码查看在线培训流程)

03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职业病危害一般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扫描二维码查看全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名单)

04

开展职业健康检查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法律法规要求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注:预约职业健康检查时用人单位必须提供《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职业健康检查必须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才能进行。

(扫描二维码查看全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名单)

05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用人单位应及时、如实申报存在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流程如下:

根据浙江省职业病防治工作要求,所有职业病危害企业均需在浙江政务网完成项目申报。

一、要求

根据浙江省职业病防治工作要求,所有职业病危害企业均需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完成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1)从未在国家职业病危害申报系统、省疾控职业病危害申报系统上申报注册过的企业,今年按照时间要求需要全部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2)以前在国家系统、省疾控申报系统上申报过的企业,今年到期需“年度申报”时,统一到浙江政务服务网上进行申报。若为“变更申报”,参照第1点执行。

(3)申报之前需完成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职业健康检查。

(4)各地方行政部门有特别规定的,遵照地方规定执行。企业可咨询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上述工作。

(5)如未按期完成,将面临行政处罚。

二、操作指南

新的申报系统操作流程如下:

1.进入政务服务网“http://zwfw.zj.gov.cn/”。

2.点击右上角的登录。

3.选择“法人登录”,若有账号,可直接输入账号登录进行申报;若没有账号,点击注册,注册成功后开始申报(注:之前未申报完的,需要重新申报)。

4.登录后,搜索“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5.点击“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弹出选择对应的省市区进行申报。


6.点击“在线办理”。

7.进入引导页面,点击“进入办事”。

8.点击“同意授权”,跳转到填表页面。

9.根据提示内容填写信息,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用人单位名称、注册地址、规模以及经济类型、行业分类、法人代表、联系电话、各类人数等一系列单位基本信息,以及申报类型和年份,带有*的必填。

10.填完基本信息后即可录入“产品情况”,点击“单个添加”。

11.填完产品信息后即可录入危害因素填报,点击“单个添加”添加接触的危害因素。

录入数据后会自动添加到列表,如有误可删除后再次添加,然后进入下一步。

12.信息确认页面,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即可。

向下滑动查看


06

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

       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三同时”流程:

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AwNjAwMzY0OQ==&mid=2656297287&idx=2&sn=406e426147e2f52398fb336f57b16bc2&scene=21#wechat_redirect

07

完善职业病防护措施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做好相应的发放记录,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

08

设置警示标识

       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作业岗位、设备、设施,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的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09

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做好六个盒子的台账)。

(扫描二维码查看职业卫生管理档案模板)




信息来源: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