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26000000/2023-50612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县市场监管局 | |
生成日期: | 2023-04-23 | 主题分类: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拟吊销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听证公告
发布日期:2023-04-23 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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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县莹海水晶饰品厂等17家个人独资企业(详见附件),系经本局核准登记成立。成立后,上述企业连续2020、2021两个年度未报送年度报告,存在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本局拟作出吊销其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就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上述企业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举行听证。
因通过上述企业的登记住所等方式无法送达,本局现予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上述企业如有陈述、申辩意见,或者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当自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本局联系人:叶潘芸 联系电话:88181586
特此公告
附:拟吊销营业执照的个人独资企业名单(17家)
浦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3日
信息来源: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