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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县消防救援大队推出“利企为民”五项措施
发布日期:2023-03-23 09:57 浏览次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强力推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决策部署,着力打造最优消防安全环境,切实提升群众对消防工作的信任度和满意率,推动树立消防救援队伍竭诚为民的良好形象,结合我县实际,浦江县消防救援大队推出了五项措施。
  一、优化消防审批服务。实施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前检查“零资料”受理,申请人仅在线提交《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告知承诺书》或《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即可申请办理,其他材料均通过数据共享方式获取或现场检查时提交。实地检查时限从法定的10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场所所在建筑为合法建筑,仅变更场所名称或消防安全责任人的,申请人提交《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并作出场所面积、用途、消防设计未改变承诺,直接出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二、加强消防服务指导。紧盯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重大工程,主动对接,靠前服务,了解消防技术服务指导需求,点对点提供精准服务,帮助企业分析研判行业性消防安全风险,提升企业本质安全。积极推进消防安全与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用,重点强化消防水源、消防设施建设,配齐消防救援力量装备,把好消防安全源头关。优化“双随机”抽查模式,强化消防风险评估和行业信用评级结果应用,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对风险等级低、信用评级高的企业降低抽查频次,实现“无事不扰”。
  三、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对轻微违法行为实施告诫承诺制度,动态发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对首批公示的18类轻微违法事项按规定实施告诫、教育,当事人作出承诺并落实整改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推广“互联网+核查”工作模式,消防救援机构监督检查时将发现的问题线上推送,单位通过“消防自主管理”应用上报整改情况,不再进行实地核查。慎用查封、关停等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
  四、提升技术服务水平。强化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管,将机构开展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评估的情况纳入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内容,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报告、违规挂证等严重违法行为,督促机构依法依规执业,有效保障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发展消防技术服务行业自律组织,推动行业自律管理。引导培育信誉良好,实力过硬、服务优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参与社会化消防工作,提升消防安全整体水平。
  五、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强化备战状态,严格战备措施,加大对重点场所、区域熟悉演练的频次,强化特殊时段的前置备勤和动态巡护,时刻保持快速反应、一触即发的应急状态。指导企业单位建强微型消防站,实现联勤联训联战,提升灭火救援能力,夯实救早灭小的网格基础,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加强消防安全学习体验,提供消防救援站参观学习服务,组织企业、群众开展逃生演练。


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浙江省消防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第二版)的通知.doc

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明确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若干事项的通知.doc


信息来源: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