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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726XX100000/2023-56971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县教育局
生成日期: 2023-12-13 主题分类: 组配分类: 办事服务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
发布日期:2023-12-13 12:14 浏览次数:

一、资助的项目及标准

1.营养餐:不低于省定标准500元/生.学期,结合各校伙食费实际收费,免费提供中餐。

2.生活补助:在校寄宿生每生每学期补助初中625元、小学500元;非寄宿生减半补助。

二、资助对象及申请

在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并在本校注册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分两大类,一类是特殊群体,包括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孤儿;烈士子女;持证残疾学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包括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低保边缘(含低收入农户)家庭学生;还有一类是其他群体,包括因病因灾、意外事故及其他原因致困家庭学生。

资助实行自愿申请,符合条件需要资助的学生必须在学校规定日期内,由监护人或委托班主任在浙江省学生资助一窗受理平台完成手机在线申请,等待学校认定。

三、需要提供的材料和学校认定

资助对象中特殊群体学生可直接参照《浙江省学生资助一窗受理平台》中的数据信息进行认定;其他群体中因病因灾致困家庭学生需提供大额医疗费用清单、重大疾病诊断材料或受灾、意外等印证资料。对于事实困难家庭学生,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学校通过家访及学校资助对象认定小组评议后认定。学校原则上按学年审核认定,每学期动态调整。学校对申请学生进行审核认定后,受助学生名单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四、资助补助金将统一通过浙江省一卡通平台发放,需要提供学生本人金华市范围内的社保卡(浙江一卡通),未办理金华地区内社保卡的,请到就近的浦江农商银行或金华银行办理开户,并激活、开通金融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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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知晓及家庭情况反馈表

学校:              年级:       班级:      学生姓名:

 庭 情 况(对应选项打钩)

低保家庭

特困

供养

孤儿

烈士

子女

持证残疾学生

原建档立卡贫困户

低保

边缘家庭

因病因灾致困

不困难










已知晓学生资助政策。自愿选择【       】(填写申请或不申请)学生资助 

监护人签字:

             2023年          

 



信息来源:浦江县浦阳第一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