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26XX100000/2023-56971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县教育局 | |
生成日期: | 2023-12-13 | 主题分类: | 组配分类: | 办事服务 |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一、资助的项目及标准
1.营养餐:不低于省定标准500元/生.学期,结合各校伙食费实际收费,免费提供中餐。
2.生活补助:在校寄宿生每生每学期补助初中625元、小学500元;非寄宿生减半补助。
二、资助对象及申请
在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并在本校注册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分两大类,一类是特殊群体,包括①低保家庭学生;②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③孤儿;④烈士子女;⑤持证残疾学生;⑥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包括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⑦低保边缘(含低收入农户)家庭学生;还有一类是其他群体,包括因病因灾、意外事故及其他原因致困家庭学生。
资助实行自愿申请,符合条件需要资助的学生必须在学校规定日期内,由监护人或委托班主任在浙江省学生资助“一窗受理”平台完成手机在线申请,等待学校认定。
三、需要提供的材料和学校认定
资助对象中特殊群体学生可直接参照《浙江省学生资助“一窗受理”平台》中的数据信息进行认定;其他群体中因病因灾致困家庭学生需提供大额医疗费用清单、重大疾病诊断材料或受灾、意外等印证资料。对于事实困难家庭学生,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学校通过家访及学校资助对象认定小组评议后认定。学校原则上按学年审核认定,每学期动态调整。学校对申请学生进行审核认定后,受助学生名单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四、资助补助金将统一通过浙江省“一卡通”平台发放,需要提供学生本人金华市范围内的社保卡(浙江一卡通),未办理金华地区内社保卡的,请到就近的浦江农商银行或金华银行办理开户,并激活、开通金融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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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知晓及家庭情况反馈表
学校: 年级: 班级: 学生姓名:
家 庭 情 况(对应选项打钩) | ||||||||
低保家庭 | 特困 供养 | 孤儿 | 烈士 子女 | 持证残疾学生 | 原建档立卡贫困户 | 低保 边缘家庭 | 因病因灾致困 | 不困难 |
已知晓学生资助政策。自愿选择【 】(填写申请或不申请)学生资助 。
监护人签字:
2023年 月 日
信息来源:浦江县浦阳第一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