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县2022年新浦江人子女学校招生
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各新浦江人子女学校:
为有序实施我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入学,根据上级有关文件以及《浦江县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统筹做好新浦江人子女学校招生工作,规范招生行为,现就做好招生入学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构建公开、公平、公正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制度,规范我县义务教育阶段新浦江人子女学校招生秩序,推进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协调健康发展,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原则。
(二)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三)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的原则。
(四)坚持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原则。
三、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小学新生为年满6周岁(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间出生)的儿童;初中新生为2022年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原则
1.新浦江人子女学校招生计划纳入教育局统一管理,各学校按照核定招生班级数招生。
2.招收新生、转学学生必须符合我县随迁子女入学条件,不得跨县市区招生。
3.若学校起始年级的招生数少于每班20人,则取消或降低本年度招生计划数。
4.符合我县入学条件的报名学生数超过县教育局核定班级学生数的,可向县教育局申请增加班级数。
5.新浦江人子女学校办理转学的,按照《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要求“一人一籍、人籍一致、籍随人走”,不接收无学籍学生。
(三)报名时间:7月12日开始—8月25日止
(四)录取条件
第一类: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浦江县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二类: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浦江县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动产权证或网签需在报名日之前取得)。
第三类: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截止到报名日前具有浦江县域内连续缴纳三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凭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四类: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浦江县域内截止到报名日前具有连续三个月及以上就业经历(持有《浦江居住登记凭证》,且同时具有浦江县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与浦江县房屋出租户签订《租房合同》或用人单位提供居住凭证)的适龄儿童少年。上述《浦江居住登记凭证》、《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租房合同》须由学校提供给当地乡镇(街道)审核确认。
(五)录取流程。
1.县教育局核定学校招生计划。
2.学校公布招生计划。
3.学生报名采用家长到学校直接报名形式。录取条件中前三类由学校进行审核,第四类由学校分三次(7月25日、8月10日、8月25日)提供给居住所在地乡镇(街道)进行审核。报名时家长需如实填写《浦江县新浦江人子女学校新生报名表》,同时带上户口本、居住证、养老保险凭证、劳动合同、租房合同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备查和存档。
4.分层录取。对录取条件中的第一、二类学生必须予以录取,录取后学校仍有学位余额,可录取第三类,第三类录取后仍有学位余额再录取第四类,直至满额。
5.学校公示录取名单。
6.录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教育局成立招生工作组,进驻学校指导监督各校招生情况,各学校也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制度,明确责任,严格履行招生工作职责。
(二)做好信息公开。
新浦江人子女学校要按照上级要求,通过学校宣传栏、网站、钉钉、微信及家长会等渠道,把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报名条件、报名时间、报名办法、招生录取办法等信息向社会公布。开展诚信宣传,实施阳光招生,接受社会监督。
(三)严格招生纪律。
新浦江人子女学校要公布并畅通招生入学咨询和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县教育局要对各校招生工作进行逐校排查,坚决纠正和查处招生过程中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数、停止当年招生和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
(四)规范收费行为。
按照《浦江县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新浦江人子女学校采取政府购买学位方式。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向学生收取不符合上级规定的费用,严禁义务教育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附
政府纳入购买学位的新浦江人子女学校名单
1.浦江县曙光小学
2.亚联教学点
3.国美教学点
4.浦江县新星学校
5.芦溪教学点
6.孝门教学点
7.利民教学点
8.浦江县文德学校
9.天荣初中教学点
10.锐志教学点
2022年秋季新浦江人子女学校招生报名
咨询方式
序号 | 学校名称 | 学 校 详 址 | 咨询电话 | 联系人 |
1 | 曙光小学 | 西山北路180号 | 17826977616 18757981979 | 陈老师 余老师 |
2 | 亚联教学点 | 一点红大道218号 | 18967978855 18069967155 | 金老师吴老师 |
3 | 国美教学点 | 仙华街道再丰路11号 | 15888954678 19883935176 | 郑老师李老师 |
4 | 新星学校 | 亚太大道578号 | 15888953007 15905896321 | 陈老师 张老师 |
5 | 芦溪教学点 | 郑宅芦溪村四区1号 | 15988575233 | 王老师 |
6 | 孝门教学点 | 郑宅镇孝门村 | 15258958100 15394395007 | 王老师 |
7 | 利民教学点 | 郑家坞镇安平路12号 | 13173891888 | 倪玉兰 |
8 | 文德学校 | 浦江县平七路788号 | 17705797017 18367907003 | 李老师 邵老师 |
9 | 锐志教学点 | 黄宅钟村 | 17755913465 19905793280 | 谢老师 张老师 |
10 | 天荣教学点 | 黄宅镇迎宾路586号 | 13868912618
| 吴老师 |
浦江县新浦江人子女学校新生报名表
报名学校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日期 | ||||||||||
学生身份证号 | 民族 | ||||||||||||
原籍详细地址 | |||||||||||||
现居住(租住)地址 | 浦江县 镇(街道) 村(社区) 号 | ||||||||||||
家长姓名 | 家长身份证号 | 工作单位及职业 | 联系电话 | ||||||||||
父 | |||||||||||||
母 | |||||||||||||
材料清单(附复印件) | 材料核对详情 | ||||||||||||
报名条件 | 持有浦江县居住证(电子居住证) | ||||||||||||
持有浦江县房产证证书(购房合同等) | |||||||||||||
二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凭证 | |||||||||||||
浦江居住三个月以上,持有浦江居住凭证(暂住证)且有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租房合同或用人单位居住凭证 | |||||||||||||
父母及学生本人的居民户口本 | |||||||||||||
其他 | |||||||||||||
材料核实 | 乡镇(街道)材料真实性审核:
审核人签字、单位盖章 : | ||||||||||||
录取情况 | 此项学校填写
学校签字盖章: |
信息来源: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