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26ZF070000/2023-48298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县公安局 | |
生成日期: | 2023-01-26 | 主题分类: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于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的公告(十五)
发布日期:2023-01-26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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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曹国华等5名机动车驾驶人,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浦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查获,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接受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已按法定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现予公告送达:
序号 | 被处罚人 | 身份证号 | 违法行为 | 处罚决定 | 处罚决定书编号 | 处罚决定时间 |
1 | 张海东 | 3307261987****1739 |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持准驾车型C1证) | 罚款500元。 | 3307262900553076 | 2023年1月26日 |
2 | 曹国华 | 3427231963****7574 | 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造成事故的,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 罚款400元。 | 3307262900553065 | 2023年1月26日 |
3 | 费学渊 | 3307261965****4714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险的 | 罚款2912元。 | 3307262900553080 | 2023年1月26日 |
4 | 黄和庆 | 3307261952****1117 | 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造成事故的,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 罚款900元。 | 3307262900553021 | 2023年1月23日 |
5 | 房辉辉 | 4114811986****211X |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 罚款700元,五年内不得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 3307262900553032 | 2023年1月23日 |
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被处罚人可以到浦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领取处罚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被处罚人不服处罚决定的,可在领取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或公告期满六十日内依法向浦江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浦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01月26日
信息来源:交通警察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