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26ZF010000/2023-48242 | 文件编号: | 浦政办发〔2023〕3号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3-01-10 | 主题分类: | 组配分类: | 县府办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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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政办发〔2023〕3号
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浦江县“无废城市”建设工作
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浦江县“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年)》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0日
浦江县“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化浦江县“无废城市”建设,全面提升县域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水平,根据《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浙美丽办〔2022〕20号)、《金华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年)》(金政办发〔2022〕4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及金华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对标打造生态文明高地,以建设“富饶秀美、和谐安康、人文昌盛、宜业宜居”美丽浦江为目标,统筹城市发展与固体废物管理,突出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注重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整体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等“五废共治”,打造城乡并进、系统集成、高效协同、绿色低碳的“无废城市”浦江新模式,全面增强“水晶之都、诗画浦江”区域影响力,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化提升美丽浦江提供坚实支撑。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底,全县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明显下降,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无害化处置有效保障,环境风险有效防范,“无废城市”制度、技术、市场、监管四大体系基本建成,多跨协同、智能闭环的固体废物数字化治理机制初步形成,城市建设管理水平和群众满意程度不断提高,“无废城市”建设走在全市前列、全省排名稳步提升。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推动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1.全面推动浦江降碳减污。以工业循环经济“733”工程为示范,在水晶、绗缝、纺织、印染、造纸、建材等行业实施循环经济改造与示范企业创建工作,从源头削减工业固废污染物。开展固体废物减量化工艺改造,引导企业开发应用有利于固废减量的生产工艺及废水、废气治理技术,鼓励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的企业在厂内开展综合利用处置。建立健全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严格把好“两高”项目准入关。优化能源结构,促进煤炭清洁能源替代,强化煤炭总量质量控制,有序推进天然气利用,稳步推进“油改气”“煤改气”,积极推进居民生活、交通、工业等领域“电能替代”。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重点推进光伏产业建设项目和白石湾抽水蓄能项目建设。到2025年,全县能源供应保障水平、清洁化水平、现代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高水平建成全省生态文明与清洁能源协调发展示范县。(县发改局、县经济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推行绿色产品设计、绿色产业链、绿色供应链、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培育一批“三废”产生量小、循环利用率高的示范企业和示范园区。到2025年,积极培育省级“绿色低碳工厂”。推动“无废特色产业”建设,形成产业全过程绿色发展模式。(县经济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参与)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开展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整治修复,减少尾矿贮存量。(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建筑垃圾绿色管理。提倡绿色构造、绿色施工、绿色室内装修,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促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40%以上,培育高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示范项目。(县建设局负责)
3.加快农旅产业转型发展。大力实施农业生态与安全计划,促进生态循环标准化农业建设,争创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和省级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县。全面实施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工程,大力推广节地、节水、节肥、节药、节能、节工等节约型清洁化生产技术,广泛应用间作、套作、轮作等农作技术和农牧结合粮经结合等农作模式,到2025年,建成省级低碳生态农场及省级美丽牧场。推行新建养殖场准入制度,完善畜禽养殖污染线下网格巡查与线上协同防控机制,加强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加强沼液的综合利用工作。深入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农药减量控害工程,推进农业薄膜等废弃物的回收和资源化利用,减轻和控制农业污染。建立农膜信息统计制度,推广加厚地膜和全生物降解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探索建立固碳增汇基地,发展绿色生态旅游。(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县文广旅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以餐饮企业、酒店、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校食堂等为重点,倡导“光盘行动”,创建绿色餐厅、绿色餐饮企业。强化政府机关的率先垂范作用,推动公共机构无纸化办公,健全政府绿色采购制度,调整完善采购清单,扩大覆盖范围,政府采购优先选择绿色低碳产品。加大绿色消费的政策支持,营造鼓励绿色消费的良好社会环境。加大低碳标识产品的使用和推广力度,鼓励居民购买绿色产品,构建绿色消费模式综合评估体系。鼓励选购非接触式节能型电器及节水型器具,公共用电设备、用水器具须具有国家节能、节水标识。推行绿色包装,推广住宿餐饮等领域一次性消费品使用减量化,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建设节约型社会。(县经济商务局、县文广旅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到2022年底,强势推进塑料污染综合治理,加强超市、集贸市场等场所和电商快递、餐饮外卖等重点领域的塑料污染治理,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普遍推广;到2025年,城乡一体的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牵头,县经济商务局、县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参与)加快实现“绿色物流”,加强快递包装绿色治理,提高符合标准的绿色包装材料应用比例,到2025年,降低快递废包装产生量,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规模显著扩大。(浦江邮政管理局负责)
(二)提升固体废物分类收运能力
5.扎实推进固废精准分类。全域推进垃圾分类,全面推行农村“二次四分”、城区“两定四分”垃圾分类模式,统筹推进投放点、分类垃圾桶、分类转运车、环卫收集车等垃圾分类系统配套设施建设,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实行“党员+联系户”农村垃圾分类监管模式,持续推进省级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和省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道建设。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农户参与的农业废弃物收集体系。到2022年底,全县实现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小区全覆盖,90%以上的商业街(沿街商铺)实行“定时定点”投放清运,新增省级高标准示范小区6个、示范村4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合理布局建筑垃圾转运调配、消纳处置设施,形成与城市发展相匹配的建筑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到2024年,建筑垃圾“四分四处”“分处同步”模式全面普及,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实现及时有效分类、收集。(县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实施工业固废强制分类制度,工业危险废物分类贮存规范化管理制度,强化医疗废物源头分类管理。加快推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存放,到2024年,基本实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精细化分类存放。(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负责)
6.规范建设专业收运体系。全面完成一般工业固废收运体系环评批复,建立小微产废企业危险废物收集点,有效解决企业固废收集转运不及时、处置出路不顺畅等问题。提升社会源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实验室废物等危险废物回收覆盖面,到2022年底,实现小微产废企业危险废物收运覆盖率100%。(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深化医疗废物“小箱进大箱”收运体系,完善涉疫医废处置工作预案,强化运输能力保障。(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交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建立运输企业名录,指导推进行业自律,稳定建筑垃圾运输市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建立健全废旧农膜“主体归集、政府支持、专业机构处置、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回收处置体系,持续提升农膜回收利用率。深化农药废弃包装物规范化贮存和回收处置,落实集中处置的属地包干责任,提高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率和处置率。持续完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制度。进一步健全秸秆收储体系,建立健全秸秆台账制度,推进政府建设基础设施、主体或社会第三方进行运维的处置模式。到2022年,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率达到90%以上。(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县建设局、县供销联社参与)
7.合理布局资源收运网点。全面完成一般工业固废收运体系环评批复,建立小微产废企业危险废物收集点,有效解决企业固废收集转运不及时、处置出路不顺畅等问题。推进工业固体废物收运点和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设,到2022年底,新增1个以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运点或生活源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到2025年,基本形成功能完善、能力匹配、标准规范、装备先进的再生资源回收分拣体系。探索工业固体废物、再生资源和生活垃圾收储运“三网融合”模式。(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经济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生活垃圾转运站整合、归并、提标改造等工作。到2022年底,完成1座生活垃圾转运站改造;到2025年底,全县所有中转站改造工作全面完成,实现规范、环保、智能、安全运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
(三)提高固体废物循环利用能力
8.推进工业固废循环利用。对工业固体废物有稳定综合利用渠道的,允许跨区域合作,促进综合利用企业做大做强,实现规模化、高效化、集约化经营。重点推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分拣、资源化利用中心建设项目,在县内合理地点布设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设施,督促、引导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的工业企业主动申报处置。加快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重点推进新建1座水晶固废处置设施建设,科学填补处置能力缺口,确保水晶污泥处置不出县。推广一批先进适用技术装备,重点推进工业边角料综合利用。到2025年,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城市通过省级终期验收。(县发改局、县经济商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参与)实施危险废物利用攻坚行动,推动危险废物“点对点”利用试点,到2025年,谋划建设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利用项目,全县危险废物填埋处置占比控制在5%以下。(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推进建筑垃圾循环利用。完善建筑垃圾收集、清运、分拣和再利用的一体化回收处置体系。支持推进利用建筑垃圾生产粗细骨料和再生填料,推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建设,进一步拓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途径。积极推进建筑垃圾分类利用,推动经处理后的建筑垃圾在土方平衡、林业用土、环境治理、烧结制品及回填等领域广泛利用,提高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利用率,加强再生产品应用管理,到2025年,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93%以上。支持推进利用建筑垃圾生产粗细骨料和再生填料,推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县经济商务局、县财政局参与)
10.推进农业固废循环利用。建立健全种养循环、畜禽排泄物资源化配送体系,深化养殖场生态化提升改造,强化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资源化利用设施装备建设,实现畜禽粪污全量综合利用。建设区域性秸秆收储中心,通过“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等方式,完善多途径的秸秆资源化利用模式。到2025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2%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以上。统筹农业固体废物能源化利用和农村清洁能源供应,推动农村发展生物质能。推进农业生产标准化,提升黄宅、杭坪和浦南等特色农业强镇先行区建设水平。(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11.推进生活垃圾循环利用。建立国企兜底回收机制,推动“垃圾分类+资源回收”两网融合。构建分级分类的生活垃圾循环利用体系,推广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利用、焚烧发电、生物处理等资源化利用方式。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分拣)中心、垃圾分类生活馆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广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生物处理。推动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打通堆肥、沼液、沼渣等产品应用渠道。建立完整高效、科学合理的大件垃圾利用体系,到2025年,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经济商务局、县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固体废物处置能力匹配
12.提升固废处置保障能力。支持企业与科研机构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固体废物治理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依托“浦义同城”共建契机,构建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平台。聚焦固体废物处置薄弱环节,将处置设施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统筹建设。建立健全“精准化源头分类、专业化二次分拣、智能化高效清运、最大化资源利用、集中化统一处置”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治理体系。推进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和终端处置设施建设,到2025年,建筑垃圾产消基本平衡,补齐全县危险废物处置短板。(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推动处置设施提档升级。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建立健全非正规填埋场排查治理和长效监管机制。到2025年,基本完成全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和生态修复治理任务。(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县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参与)推进易腐垃圾处置设施改造,迭代升级农村地区易腐垃圾就地化处理设施。配强全县生活垃圾焚烧设施技术装备,提高焚烧处置设施利用率,到2023年底,建成1座易腐垃圾处置设施,县域焚烧处置能力实现全覆盖、全匹配;到2025年底,完成全县易腐垃圾处置设施工艺提升改造,全面实现无害化处理。(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危险废物处置设施提档升级行动,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负责)
(五)提升固废智慧信息监管水平
14.推动智能平台应用贯通。全面实现固废申报、台账、转移信息化管理,逐步实现固体废物全过程的信息化闭环式监管。鼓励有条件的电镀及其他重点产废园区建立危险废物智能化管控平台,实现园区危险废物全程监管。不断扩大“无废城市在线应用”平台使用范围和覆盖面,通过数据共享、多跨协同,扩大“固废一件事”使用范围和覆盖面。到2022年底,优化工业固废重点企业在线视频监控。深度对接“浙固码”、“浙运安”、“浙里净”,积极推进“一地创新、全省共享”,到2024年,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等数字化综合集成监管体系。(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建设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大数据发展中心参与)
15.强化固体废物执法监管。强化危废规范管理与处置,推行“一二三”工作法,建立年产生危废3吨以上的企业档案,明确企业、乡镇(街道)、生态环境局层面的专管员和分管领导两级责任,实行企业自查、乡镇检查、环保督查的形式。深化产废企业信息化管理,对省控危险废物重点监管企业全部安装全过程监控系统。落实固体废物违法有奖举报制度,建立完善网格化的巡查机制。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机制,依法查处直接向环境排放固体废物的违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的协调联动,实施环境违法黑名单和产业禁入制度,形成环境执法高压震慑态势。(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司法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税务局、人行浦江县支行参与)
(六)健全制度技术市场监管体系
16.建立健全制度政策体系。加大固体废物转运环节管控力度,加强固体废物运输车辆管理,严查无危废道路运输资质企业从事危废运输的行为。加强企业和从业人员管理,严格执行固体废物转移交接记录制度。依法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做好运输过程中的污染防治工作,严防二次污染。对跨区域转移的工业固体废物,严禁人为设置行政壁垒。严控产废单位将处置费用直接交付运输单能为或个人并委托其全权处置固体废物的行为,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重点企业固体废物的产生、转移、利用处置和资金往来情况进行审计。(县交通局、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县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经济商务局按职责分工)
17.强化技术标准平台支撑。鼓励有条件的电镀及其他重点产废园区建立危险废物智能化管控平台,实现园区危险废物全程监管。依托“浦义同城”共建契机,构建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平台。推动固体废物领域先进适用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应用,探索在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废盐、建筑垃圾等方面研制一批绿色低碳技术。探索构建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技术标准体系,推广信息共享、协调创新、互惠互利的“无废产业联盟”,强化自主创新和产业化示范应用,打造综合利用和处置产业样板。(县经济商务局、县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县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8.激发市场主体金融活力。优化市场营商环境,鼓励各类主体参与“无废城市”建设。(县营商办牵头,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参与)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力度,更好发挥社会资本的市场配置作用。加大绿色信贷支持力度,推广应用绿色金融工具,推动绿色贷款平稳增长。(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人行浦江县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浦江县人民政府是“无废城市”建设主体,健全完善推进机制,统筹推进重大项目落地,强化政策、资金和技术等要素供给。县“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专班要建立健全会商、调度、督导、帮扶、宣传和考评等机制,抓好“无废城市”建设组织实施。县级有关部门要加强“无废城市”建设相关领域工作任务的指导和推进。
(二)严格考核评估。将“无废城市”建设纳入美丽浦江建设年度考核,以及领导述职汇报内容,建立监督考核和长效管理机制。每年2月底前组织对各责任单位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对落实不力、工作滞后的部门,进行督察督办。鼓励出台资金奖励政策,激励企业和公众参与“无废城市”建设。
(三)营造浓厚氛围。将“无废城市”建设与“文明城市”创建等一体推进,创新宣传载体,鼓励观光式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深入打造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培育“无废工厂”、“无废场馆”“无废医院”、“无废学校”等“无废细胞”,传播“无废”理念,营造全民参与氛围,推动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附件:1.浦江县“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浦江县“无废城市”建设目标清单
3.浦江县“无废城市”建设任务清单
4.浦江县“无废城市”建设责任清单
5.浦江县“无废城市”建设项目清单
附件1
浦江县“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快浦江县“无废城市”建设,经研究,决定成立浦江县“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滕恩良(县政府)
副组长:黄 海(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
陈 璠(县建设局)
徐军峰(县农业农村局)
方守红(县卫生健康局)
贾国锋(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 员:张伟征(县法院)
张志昂(县检察院)
沈福平(县发改局)
楼建超(县经济商务局)
陈建浦(县教育局)
钟金伟(县科技局)
洪 峰(县公安局)
石学纲(县司法局)
陈志平(县财政局)
徐方镇(县自然资源局)
张 杰(县交通局)
张 华(县文广旅体局)
黄 峰(县市场监管局)
黄英俊(县统计局)
陈金法(县税务局)
于春城(浦江邮政管理局)
潘新辉(县供销联社)
吴剑青(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张坚兵(县大数据发展中心)
金 涛(县人行)
各乡镇(街道)、浦江开发区、县水晶产业园区主要负责人。
协调小组下设“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黄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余辉强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以上人员如有变动,由所在单位接任人员自然替补,不再另行下文。
附件2
浦江县“无废城市”建设目标清单
类别 | 评估内容 | 指标 序号 | 指标名称 | 目标值 | 评分方法和标准 | 分值 | 责任部门 |
一、指标体系(85分) | |||||||
1.1 | 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 1.1.1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年度增长率* | 负增长或零增长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年度增长率实现负增长或零增长。 达到要求的,得满分; 未达到要求的,每增长1%(不足按1%计),扣1分。 | 3 | 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 |
1.1.2 | 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强度年度增长率* | 负增长或零增长 | 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强度年度增长率实现负增长或零增长。 达到要求的,得满分; 未达到要求的,每增长1%(不足按1%计),扣0.5分。 | 4 | 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 | ||
1.1.3 | 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工业企业占比★ | 完成年度目标 | 实施清洁生产的工业企业总数年度增长率完成年度目标。 达到要求的,得满分; 未达到要求的,不给分。 | 2 | 经济商务局 | ||
1.1.4 | 开展绿色工厂建设的企业数量* | 完成年度目标 | 开展绿色工厂建设的企业数量完成年度目标。 达到要求的,得满分; 未达到要求的,不给分。 | 2 | 经济商务局 | ||
1.1.5 | 开展循环化改造、绿色低碳建设的工业园区数量* | 完成年度目标 | 完成循环化改造工业园区或绿色低碳园区建设年度任务。 完成年度任务的,得满分; 未完成的按完成比例计分。 | 2 | 发改局、经济商务局 | ||
1.1.6 | 绿色矿山建成率★ | 90% | 绿色矿山建成率达90%。 达到要求的,得满分; 未达到要求的,不给分。 | 2 | 自然资源局 | ||
1.1.7 | 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 | 100% | 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的比例达100%。 达到要求的,得满分; 未达到要求的,每低5%扣0.5分。 | 3 | 建设局 | ||
1.1.8 | 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 | 35% | 装配式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的比例达35%。 达到要求的,得满分; 未达到的,每低1个百分点扣0.1分。 | 2 | 建设局 | ||
1.1.9 | 生活垃圾清运量★ | 完成年度目标 | 生活垃圾清运量完成年度目标。 达到要求的,得满分; 未达到要求得,不给分。 | 2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
1.1.10 | 易腐垃圾分类收集清运量占比▲ | 20% | 达到要求的,得满分; 未达到要求的,每低1%扣0.2分。 | 1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
1.1.11 | 城镇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 | 100% |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100%。 达到要求的,得满分; 未达到要求的,每低0.5%扣0.2分。 | 1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
1.1.12 | 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 | 100% |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100%。 达到要求的,得满分; 未达到要求的,每低1%扣0.2分。 | 1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
1.1.13 | 企业采购使用符合标准的包装材料比例* | 90% | 企业采购使用符合标准的包装材料比例达90%。 达到要求的,得满分; 未达到要求的,不给分。 | 1 | 邮政管理局 | ||
1.1.14 | 快递循环中转袋使用比例▲ | 80% | 快递循环中转袋使用比例达80%。 达到要求的,得满分; 未达到要求的,不给分。 | 1 | 邮政管理局 | ||
1.1.15 | 积极推进碳达峰、碳中和,降低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强度* | 完成年度目标 | 充分发挥减少资源消耗和降碳的协同作用,完成碳达峰、碳中和年度目标任务。 达到要求的,得满分; 未达到要求的,不给分。 | 1 | 可不选 发改局、经济商务局、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 | ||
1.2 | 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 1.2.1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98%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98%。 达到要求的,得满分; 未达到要求的,每低0.5%扣1分。 | 4 | 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 |
1.2.2 | 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 | 80% | 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达80%。 达到要求的,得满分; 未达到要求的,每低1%(不足按1%计)扣0.5分。 | 4 | 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 | ||
1.2.3 | 秸秆收储运体系覆盖率 | 100% | 秸秆收储运体系覆盖率达100%。 达到要求的,得满分; 未达到要求的,不给分。 | 1 | 农业农村局 | ||
1.2.4 | 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 | 100% | 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 达到要求的,得满分; 未达到要求的,不给分。 | 1 | 农业农村局 | ||
1.2.5 | 秸秆综合利用率★ | 96% | 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6%。 达到要求的,得满分; 未达到要求的,不给分。 | 2 | 农业农村局 | ||
1.2.6 |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率* | 92% |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率达92%。 达到要求的,得满分; 未达到要求的,不给分。 | 1 | 农业农村局 | ||
1.2.7 | 农膜回收率★ | 85% | 农膜回收率达85%。 达到要求的,得满分; 未达到要求的,不给分。 | 2 | 农业农村局 | ||
1.2.8 |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 | 90% |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90%。 达到要求的,得满分; 未达到要求的,不给分。 | 1 | 农业农村局 | ||
1.2.9 | 化学农药施用量亩均下降幅度 | 负增长或零增长 | 化学农药亩均施用量不高于上年水平。 达到要求的,得满分; 未达到要求的,不给分。 | 1 | 农业农村局 | ||
1.2.10 | 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氮肥)* | 43% | 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氮肥)达到43%。 达到要求的,得满分; 未达到要求的,不给分。 | 1 | 农业农村局 | ||
1.2.11 | 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 | 90% | 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90%。 达到要求的,得满分; 未达到要求的,每低5%扣1分。 | 3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
1.2.12 | 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 35% | 城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 达到要求的,得满分; 未达到要求的,每低1%扣0.5分。 | 3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
1.2.13 | 生活源再生资源回收量增长率 | 正增长 | 生活源再生资源回收量增长率实现正增长。 达到要求的,得满分; 未达到要求的,不给分。 | 3 | 经济商务局 | ||
1.2.14 | 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回收率★ | 80% | 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回收率达80%。 达到要求的,得满分; 未达到要求的,每低0.5%扣1分。 | 2 | 卫生健康局 | ||
1.3 | 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置 | 1.3.1 | 危险废物填埋处置率* | ≤5% | 危险废物填埋处置率≤5%的、得4分; 填埋处置率>5%的,每超过5个百分点扣0.5分,不足5个百分点的、按5个百分点计。 | 4 | 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 |
1.3.2 | 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 | 100% | 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100%的得1分,涉疫废物管理指数达到90的,得1分。 未达到要求的,按比例计分。 | 2 | 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卫生健康局 | ||
1.3.3 | 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 | 60% | 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达60%。 达到要求的,得满分; 未达到要求的,每低5%扣0.5分。 | 2 | 可不选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市场监管局、科技局、教育局 | ||
1.3.4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量下降幅度★ | 5%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量下降幅度高于5%。 达到要求的,得满分; 未达到要求的,每低0.5%扣1分。 | 4 | 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 | ||
1.3.5 | 完成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含尾矿库)综合整治的堆场数量占比○ | 完成年度目标 | 完成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含尾矿库)综合整治的堆场数量完成年度目标。 完成目标的,得满分; 未完成目标的,不给分。 | 2 | 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 | ||
1.3.6 | 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率 | 95% | 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率达95%以上。 达到要求的,得满分; 未达到要求的,不给分。 | 1 | 农业农村局 | ||
1.3.7 |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100% |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达到要求的,得满分; 未达到要求的,不给分。 | 4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
1.3.8 | 城镇和工业污泥无害化处置率* | 90% | 城镇污泥和工业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90%以上,分别得2分。 达到要求的,得满分; 未达到相应要求的,不给分。 | 4 | 可不选建设局、 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 | ||
1.3.9 | 动物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 | 2022年达50%,2023年及以后达100% | 动物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年度目标。 达到要求的,得满分; 未达到要求的,每低5%扣0.5分。 | 1 | 农业农村局 | ||
1.3.10 | 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 | 100% | 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达100%。 达到要求的,得满分; 未达到要求的,不给分。 | 1 | 卫生健康局 | ||
1.3.11 | 小微产废单位危险废物收运覆盖率▲ | 100% | 小微产废单位危险废物收运覆盖率达100%。 达到要求的,得满分; 未达到要求的,不给分。 | 3 | 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 | ||
二、工作体系(20分) | |||||||
2.1 | 工作机制 | “无废城市”建设协调机制★ | 1.地方党委、政府牵头组织成立由主要领导同志负责,多部门共同参与的组织协调机制,得1分。 2.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建立并落实专班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的组织协调机制,得1分。 3.制定并落实“四张清单”,得1分。 4.定期报送相关工作总结、计划等材料,得1分。 5.未对各条线上的工作及时调度和督查的,每次扣0.5分,扣完1分为止。 | 4 | 无废专班成员单位 | ||
2.2 | 数字赋能 | 数字化平台建设和应用情况▲ | 1.按时在“无废城市在线应用”平台填报相关信息数据,达到要求得2分;未按时规范填报,每次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2.每年度新增“无废城市”数字化改革省级试点场景建设并建成应用的,每个得1分,本项至多得2分。 3.开展“浙固码”赋码、销码工作的,视情况得2分。 | 6 | 无废专班成员单位 | ||
2.3 | 试点创新和经验交流 | 典型做法或经验成果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 1.在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固体废物治理相关领域举办工作推进会、交流论坛等,在此类会议上作典型发言的,每次加1分。 2.相关做法和经验成果在相关国家部委考核中排名领先、获得省级及以上发文表彰或推广的,每项加1分。 3.本项累计至多得4分。 | 4 | 无废专班 | ||
2.4 | 宣传引导 | 开展“无废城市”宣传活动* | 中央媒体宣传报道每篇得1分;省级宣传报道(无废巡礼等)每篇得0.5分;本地宣传情况视情况至多得2分,本项累计至多得4分。(县〔市、区〕加分的,所属设区市减半加分) | 4 | 无废专班 | ||
2.5 | 治塑成效 | 塑料污染治理成效 ▲ | 通过塑料污染治理生产、流通、消费、处置、利用等环节量化指标,综合评估塑料污染治理成效。 按综合评分进行排序赋分,第1-2名得2分,3-6名得1分,6-11名不得分。 | 2 | 可不选 发改局 | ||
三、政策体系(25分) | |||||||
3.1 | 制度体系 | 3.1.1 | “无废城市”建设政策文件及有关规划制定★ | 覆盖五大类固体废物 | 制定出台覆盖五大类固体废物管理政策性文件、规划、方案、指南等。 达到要求的,得满分; 未达到要求的,视情况给分。 | 3 | 无废专班 |
3.1.2 | 开展“无废细胞”建设的单位数量 | 完成省、市级“无废细胞”分解任务 | 完成省、市级“无废细胞”分解任务目标的,得满分; 未达到要求的,按比例扣分。 | 4 | 无废专班 | ||
3.1.3 | “无废城市”建设是否纳入美丽浙江考核* | 纳入美丽浙江考核 | “无废城市”建设纳入当地美丽浙江考核的,得满分; 未纳入的,不给分。 | 2 | 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 | ||
3.2 | 市场体系 | 3.2.1 | “无废城市”建设项目投资总额★ | 排名领先 | 根据“无废城市”建设项目清单和相关各类资金总额,按全省排名情况赋分。 | 1 | 财政局、 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 |
3.2.2 | “无废城市”建设省级奖补资金绩效▲ | 排名领先 | 按年度省级奖补资金使用绩效评估得分排名赋分。1-3名得3分,4-6名得2分,7-9名得1分,10-11名得0.5分。 | 3 | 可不选 财政局、 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 | ||
3.2.3 | “无废城市”绿色贷款余额和绿色债券存量* | 排名领先 | 根据“无废城市”绿色贷款余额和绿色债券存量,各0.5分,按全省排名情况赋分。 | 1 | 金融办 | ||
3.2.4 | 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范围的固体废物相关企业情况* | 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范围 | 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范围的给分,未纳入不给分。 | 1 | 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 | ||
3.2.5 |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覆盖率 | 100% |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覆盖率达100%。 达到要求的,得满分; 未达到要求的,按比例扣分。 | 1 | 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 | ||
3.3 | 技术体系 | 3.3.1 | 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关键技术工艺、设备研发及成果转化 | 达到年度目标 | 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关键技术工艺、设备研发及成果转化数量达到年度目标。 达到要求的,得满分; 未达到要求的,按比例扣分。 | 1 | 可不选 无废专班 |
3.4 | 监管体系 | 3.4.1 | 五大类固体废物监管联网覆盖率* | 完成年度目标 | 五大类固体废物监管联网覆盖率达到年度目标,得满分; 未达到目标的,不给分。 | 2 | 无废专班 |
3.4.2 |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 | 合格及以上 | 经营单位和产生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结果各1分。 达到合格及以上的,得满分; 未达到的,不给分。 | 2 | 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 | ||
3.4.3 | 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立案率★ | 100% | 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立案率达100%。 达到要求的,得满分; 未达到要求的,不给分。 | 1 | 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 | ||
3.4.4 | 涉固体废物环境信访、投诉、举报案件办结率* | 100% | 涉固体废物环境信访、投诉、举报案件办结率达100%。 达到要求的,得满分; 未达到要求的,不给分。 | 2 | 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 | ||
3.4.5 | 固体废物环境污染案件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覆盖率 | 100% | 固体废物环境污染案件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覆盖率达100%。 达到要求的,得满分; 未达到要求的,不给分。 | 1 | 可不选 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 | ||
四、评价体系(20分) | |||||||
4.1 | 平台智评 | 无废指数 | 1.指标数据按时线上填报/接入情况:数据在线获取率(1分) 2.各期平均排名情况:1-3名加2分,4-6名加1.5分,7-9名加1分,10-11名加0.5分(2分) 3.年度排名情况:根据年末发布的年度排名,按十等分等差递减赋分(2分) 4.年度进步情况:根据年度排名较去年上升名次数,按等差梯度赋分,如上升6名得0.6分,上升1名得0.1分(1分) | 6 | 可不选 无废专班 | ||
4.2 | 部门推荐 | 业务小组牵头部门评价▲ | 按照加权平均结果的排名情况等差梯度赋分。 | 3 | 无废专班 | ||
4.3 | 专家评审 | 技术报告和支撑材料质量▲ | 按百分制赋分,求平均后等差梯度赋分。 | 3 | 无废专班 | ||
4.4 | 机构测评 | 满意度调查 | 根据认知度、参与度、满意度、信心度和获得感五个维度评估结果等差梯度赋分。 | 3 | 统计局 | ||
4.5 | 加扣分项 | 加分项:每件加1分,至多加5分 (所属设区市减半加分) | 5 | 无废专班 | |||
扣分项:每起扣1分 (所属设区市减半扣分) | 扣完为止 |
说明:1.标★为国家指标体系必选指标;标*为修订国家指标;标▲为浙江省特色指标;标○为县(市、区)可选指标。
2.部分目标值根据年度目标任务动态更新。
3.所有评价指标以2020为基准年。
4.若县(市、区)确不涉及必选指标的,采用缺项计分,即所涉及的必选指标按百分制折算。
附件3
浦江县“无废城市”建设责任清单
序号 | 工作任务 | 牵头部门 | 责任单位(参与部门) | 备注 |
一 | 源头减量,构建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 |||
1 | 全面推动浦江降碳减污。以工业循环经济“733”工程为示范,在水晶、绗缝、纺织、印染、造纸、建材等行业实施循环经济改造与示范企业创建工作,从源头削减工业固废污染物。开展固体废物减量化工艺改造,引导企业开发应用有利于固废减量的生产工艺及废水、废气治理技术,鼓励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的企业在厂内开展综合利用处置。建立健全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严格把好“两高”项目准入关。优化能源结构,促进煤炭清洁能源替代,强化煤炭总量质量控制,有序推进天然气利用,稳步推进“油改气”“煤改气”,积极推进居民生活、交通、工业等领域“电能替代”。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重点推进光伏产业建设项目和白石湾抽水蓄能项目建设。到2025年,全县能源供应保障水平、清洁化水平、现代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高水平建成全省生态文明与清洁能源协调发展示范县。 | 县发改局、县经商局、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 | ||
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推行绿色产品设计、绿色产业链、绿色供应链、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培育一批“三废”产生量小、循环利用率高的示范企业和示范园区。到2025年,积极培育省级“绿色低碳工厂”。推动“无废特色产业”建设,形成产业全过程绿色发展模式。 | 县经商局、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 | 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参与 | ||
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开展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整治修复,减少尾矿贮存量。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 | |||
2 | 强化建筑垃圾绿色管理。提倡绿色构造、绿色施工、绿色室内装修,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促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40%以上,培育高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示范项目。 | 县建设局 | ||
3 | 加快农旅产业转型发展。大力实施农业生态与安全计划,促进生态循环标准化农业建设,争创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和省级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县。全面实施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工程,大力推广节地、节水、节肥、节药、节能、节工等节约型清洁化生产技术,广泛应用间作、套作、轮作等农作技术和农牧结合粮经结合等农作模式。推行新建养殖场准入制度,完善畜禽养殖污染线下网格巡查与线上协同防控机制,加强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加强沼液的综合利用工作。深入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农药减量控害工程,推进农业薄膜等废弃物的回收和资源化利用,减轻和控制农业污染。建立农膜信息统计制度,推广加厚地膜和全生物降解膜。 | 县农业农村局 | ||
探索建立固碳增汇基地,发展绿色生态旅游。 | 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县文广旅体游局 | |||
4 | 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以餐饮企业、酒店、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校食堂等为重点,倡导“光盘行动”,创建绿色餐厅、绿色餐饮企业。强化政府机关的率先垂范作用,推动公共机构无纸化办公,健全政府绿色采购制度,调整完善采购清单,扩大覆盖范围,政府采购优先选择绿色低碳产品。加大绿色消费的政策支持,营造鼓励绿色消费的良好社会环境。加大低碳标识产品的使用和推广力度,鼓励居民购买绿色产品,构建绿色消费模式综合评估体系。鼓励选购非接触式节能型电器及节水型器具,公共用电设备、用水器具须具有国家节能、节水标识。推行绿色包装,推广住宿餐饮等领域一次性消费品使用减量化,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建设节约型社会。 | 县经商局、县文广旅体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 ||
推进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到2022年底,强势推进塑料污染综合治理,加强超市、集贸市场等场所和电商快递、餐饮外卖等重点领域的塑料污染治理,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普遍推广;到2025年,城乡一体的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 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 | 县经商局、县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参与 | ||
加快实现“绿色物流”,加强快递包装绿色治理,提高符合标准的绿色包装材料应用比例,到2025年,降低快递废包装产生量,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规模显著扩大。 | 县邮政管理局 | |||
二 | 提升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能力 | |||
1 | 扎实推进固废精准分类。全域推进垃圾分类,全面推行农村“二次四分”、城区“两定四分”垃圾分类模式,统筹推进投放点、分类垃圾桶、分类转运车、环卫收集车等垃圾分类系统配套设施建设,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实行“党员+联系户”农村垃圾分类监管模式,持续推进省级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和省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道建设。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农户参与的农业废弃物收集体系。到2022年底,全县实现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小区全覆盖,90%以上的商业街(沿街商铺)实行“定时定点”投放清运,新增省级高标准示范小区6个、示范村4个。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 | ||
合理布局建筑垃圾转运调配、消纳处置设施,形成与城市发展相匹配的建筑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到2024年,建筑垃圾“四分四处”“分处同步”模式全面普及,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实现及时有效分类、收集。 | 县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 | |||
实施工业固废强制分类制度,工业危险废物分类贮存规范化管理制度,强化医疗废物源头分类管理。加快推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存放,到2024年,基本实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精细化分类存放。 | 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 | |||
2 | 规范建设专业收运体系。全面完成一般工业固废收运体系环评批复,建立小微产废企业危险废物收集点,有效解决企业固废收集转运不及时、处置出路不顺畅等问题。提升社会源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实验室废物等危险废物回收覆盖面,到2022年底,实现小微产废企业危险废物收运覆盖率100%。 | 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 | ||
深化医疗废物“小箱进大箱”收运体系,完善涉疫医废处置工作预案,强化运输能力保障。 | 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交通运输局 | |||
建立运输企业名录,指导推进行业自律,稳定建筑垃圾运输市场。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
建立健全废旧农膜“主体归集、政府支持、专业机构处置、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回收处置体系,持续提升农膜回收利用率。深化农药废弃包装物规范化贮存和回收处置,落实集中处置的属地包干责任,提高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率和处置率。持续完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制度。进一步健全秸秆收储体系,建立健全秸秆台账制度,推进政府建设基础设施、主体或社会第三方进行运维的处置模式。到2022年,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率达到90%以上。 | 县农业农村局 | 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县建设局、县供销总社参与 | ||
3 | 合理布局资源收运网点。全面完成一般工业固废收运体系环评批复,建立小微产废企业危险废物收集点,有效解决企业固废收集转运不及时、处置出路不顺畅等问题。推进工业固体废物收运点和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设,到2022年底,新增1个以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运点或生活源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到2025年,基本形成功能完善、能力匹配、标准规范、装备先进的再生资源回收分拣体系。探索工业固体废物、再生资源和生活垃圾收储运“三网融合”模式。 | 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经商局 | ||
推动生活垃圾转运站整合、归并、提标改造等工作。到2022年底,完成3座生活垃圾转运站改造;到2025年底,全县所有中转站改造工作全面完成,实现规范、环保、智能、安全运作。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
三 | 提高固体废物循环利用能力 | |||
1 | 推进工业固废循环利用。对工业固体废物有稳定综合利用渠道的,允许跨区域合作,促进综合利用企业做大做强,实现规模化、高效化、集约化经营。重点推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分拣、资源化利用中心建设项目,在县内合理地点布设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设施,督促、引导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的工业企业主动申报处置。加快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重点推进新建1座水晶固废处置设施建设,科学填补处置能力缺口,确保水晶污泥处置不出县。推广一批先进适用技术装备,重点推进工业边角料综合利用。到2025年,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城市通过省级终期验收。 | 县发改局、县经商局 | 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参与 | |
实施危险废物利用攻坚行动,推动危险废物“点对点”利用试点,到2025年,谋划建设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利用项目,全县危险废物填埋处置占比控制在5%以下。 | 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
2 | 推进建筑垃圾循环利用。完善建筑垃圾收集、清运、分拣和再利用的一体化回收处置体系。支持推进利用建筑垃圾生产粗细骨料和再生填料,推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建设,进一步拓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途径。积极推进建筑垃圾分类利用,推动经处理后的建筑垃圾在土方平衡、林业用土、环境治理、烧结制品及回填等领域广泛利用,提高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利用率,加强再生产品应用管理,到2025年,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93%以上。支持推进利用建筑垃圾生产粗细骨料和再生填料,推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建设。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县经商局、县财政局参与 | |
3 | 推进农业固废循环利用。建立健全种养循环、畜禽排泄物资源化配送体系,深化养殖场生态化提升改造,强化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资源化利用设施装备建设,实现畜禽粪污全量综合利用。建设区域性秸秆收储中心,通过“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等方式,完善多途径的秸秆资源化利用模式。到2025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2%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以上。统筹农业固体废物能源化利用和农村清洁能源供应,推动农村发展生物质能。推进农业生产标准化,提升黄宅、杭坪和浦南等特色农业强镇先行区建设水平。 | 县农业农村局 | ||
4 | 推进生活垃圾循环利用。建立国企兜底回收机制,推动“垃圾分类+资源回收”两网融合。构建分级分类的生活垃圾循环利用体系,推广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利用、焚烧发电、生物处理等资源化利用方式。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分拣)中心、垃圾分类生活馆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广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生物处理。推动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打通堆肥、沼液、沼渣等产品应用渠道。建立完整高效、科学合理的大件垃圾利用体系,到2025年,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经商局、县卫生健康局 | ||
四 | 推动固体废物处置能力匹配 | |||
1 | 提升固废处置保障能力。支持企业与科研机构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固体废物治理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依托“浦义同城”共建契机,构建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平台。聚焦固体废物处置薄弱环节,将处置设施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统筹建设。建立健全“精准化源头分类、专业化二次分拣、智能化高效清运、最大化资源利用、集中化统一处置”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治理体系。推进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和终端处置设施建设,到2022年底,浦江县至少拥有1个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到2025年,建筑垃圾产消基本平衡,补齐全县危险废物处置短板 | 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建设局 | ||
2 | 推动处置设施提档升级。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建立健全非正规填埋场排查治理和长效监管机制。到2025年,基本完成全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和生态修复治理任务。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县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参与 | |
推进易腐垃圾处置设施改造,迭代升级农村地区易腐垃圾就地化处理设施。配强全县生活垃圾焚烧设施技术装备,提高焚烧处置设施利用率,到2023年底,建成1座易腐垃圾处置设施,县域焚烧处置能力实现全覆盖、全匹配;到2025年底,完成全县易腐垃圾处置设施工艺提升改造,全面实现无害化处理。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 | |||
开展危险废物处置设施提档升级行动,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 | 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 | |||
五 | 提升固废智慧信息监管水平 | |||
1 | 推动智能平台应用贯通。全面实现固废申报、台账、转移信息化管理,逐步实现固体废物全过程的信息化闭环式监管。鼓励有条件的电镀及其他重点产废园区建立危险废物智能化管控平台,实现园区危险废物全程监管。不断扩大“无废城市在线应用”平台使用范围和覆盖面,通过数据共享、多跨协同,扩大“固废一件事”使用范围和覆盖面。到2022年底,6家以上工业固废重点企业优化在线视频监控。深度对接“浙固码”、“浙运安”、“浙里净”,积极推进“一地创新、全省共享”,到2025年,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等数字化综合集成监管体系。 | 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建设局、县大数据发展中心参与 | |
2 | 强化固体废物执法监管。强化危废规范管理与处置,推行“一二三”工作法,建立年产生危废3吨以上的企业档案,明确企业、乡镇(街道)、生态环境局层面的专管员和分管领导两级责任,实行企业自查、乡镇检查、环保督查的形式。深化产废企业信息化管理,对省控危险废物重点监管企业全部安装全过程监控系统。落实固体废物违法有奖举报制度,建立完善网格化的巡查机制。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机制,依法查处直接向环境排放固体废物的违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的协调联动,实施环境违法黑名单和产业禁入制度,形成环境执法高压震慑态势。 | 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 | 县公安局、县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司法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税务局、人行浦江县支行参与 | |
六 | 健全制度技术市场监管体系 | |||
1 | 建立健全制度政策体系。加大固体废物转运环节管控力度,加强固体废物运输车辆管理,严查无危废道路运输资质企业从事危废运输的行为。加强企业和从业人员管理,严格执行固体废物转移交接记录制度。依法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做好运输过程中的污染防治工作,严防二次污染。对跨区域转移的工业固体废物,严禁人为设置行政壁垒。严控产废单位将处置费用直接交付运输单能为或个人并委托其全权处置固体废物的行为,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重点企业固体废物的产生、转移、利用处置和资金往来情况进行审计。 | 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县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经商局按职责分工 | ||
2 | 强化技术标准平台支撑。鼓励有条件的电镀及其他重点产废园区建立危险废物智能化管控平台,实现园区危险废物全程监管。依托“浦义同城”共建契机,构建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平台。推动固体废物领域先进适用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应用,探索在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废盐、建筑垃圾等方面研制一批绿色低碳技术。探索构建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技术标准体系,推广信息共享、协调创新、互惠互利的“无废产业联盟”,强化自主创新和产业化示范应用,打造综合利用和处置产业样板。 | 县经商局、县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县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 | ||
3 | 激发市场主体金融活力。优化市场营商环境,鼓励各类主体参与“无废城市”建设。 | 县营商办 | 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参与 | |
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力度,更好发挥社会资本的市场配置作用。加大绿色信贷支持力度,推广应用绿色金融工具,推动绿色贷款平稳增长。 | 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人行浦江县支行 |
附件4
浦江县“无废城市”建设任务清单
一、工业源
序号 | 主要任务 | 具体要求 | 责任单位 |
一、全面推动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 |||
1 | 全面推动浦江降碳减污。 | 以工业循环经济“733”工程为示范,在水晶、绗缝、纺织、印染、造纸、建材等行业实施循环经济改造与示范企业创建工作,从源头削减工业固废污染物。开展固体废物减量化工艺改造,引导企业开发应用有利于固废减量的生产工艺及废水、废气治理技术,鼓励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的企业在厂内开展综合利用处置。建立健全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严格把好“两高”项目准入关。优化能源结构,促进煤炭清洁能源替代,强化煤炭总量质量控制,有序推进天然气利用,稳步推进“油改气”“煤改气”,积极推进居民生活、交通、工业等领域“电能替代”。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重点推进光伏产业建设项目和白石湾抽水蓄能项目建设。到2025年,全县能源供应保障水平、清洁化水平、现代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高水平建成全省生态文明与清洁能源协调发展示范县。 | 县发改局、县经济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2 | 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推行绿色产品设计、绿色产业链、绿色供应链、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培育一批“三废”产生量小、循环利用率高的示范企业和示范园区。到2025年,积极培育省级“绿色低碳工厂”。推动“无废特色产业”建设,形成产业全过程绿色发展模式。 | 县经济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参与 | |
3 | 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开展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整治修复,减少尾矿贮存量。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
4 | 推进工业固废循环利用。 | 对工业固体废物有稳定综合利用渠道的,允许跨区域合作,促进综合利用企业做大做强,实现规模化、高效化、集约化经营。重点推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分拣、资源化利用中心建设项目,在县内合理地点布设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设施,督促、引导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的工业企业主动申报处置。加快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重点推进新建1座水晶固废处置设施建设,科学填补处置能力缺口,确保水晶污泥处置不出县。推广一批先进适用技术装备,重点推进工业边角料综合利用。到2025年,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城市通过省级终期验收。 | 县发改局、县经济商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参与 |
5 | 实施危险废物利用攻坚行动,推动危险废物“点对点”利用试点,到2025年,谋划建设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利用项目,全县危险废物填埋处置占比控制在5%以下。 | 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
二、提升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能力 | |||
6 | 扎实推进固废精准分类。 | 实施工业固废强制分类制度,工业危险废物分类贮存规范化管理制度,强化医疗废物源头分类管理。加快推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存放,到2024年,基本实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精细化分类存放。 | 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负责 |
7 | 规范建设专业收运体系。 | 全面完成一般工业固废收运体系环评批复,建立小微产废企业危险废物收集点,有效解决企业固废收集转运不及时、处置出路不顺畅等问题。提升社会源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实验室废物等危险废物回收覆盖面,到2022年底,实现小微产废企业危险废物收运覆盖率100%。 | 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8 | 深化医疗废物“小箱进大箱”收运体系,完善涉疫医废处置工作预案,强化运输能力保障。 | 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
9 | 合理布局资源收运网点。 | 全面完成一般工业固废收运体系环评批复,建立小微产废企业危险废物收集点,有效解决企业固废收集转运不及时、处置出路不顺畅等问题。推进工业固体废物收运点和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设,到2022年底,新增1个以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运点或生活源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到2025年,基本形成功能完善、能力匹配、标准规范、装备先进的再生资源回收分拣体系。探索工业固体废物、再生资源和生活垃圾收储运“三网融合”模式。 | 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经济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三、提高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 | |||
10 | 提升固废处置保障能力。 | 支持企业与科研机构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固体废物治理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依托“浦义同城”共建契机,构建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平台。聚焦固体废物处置薄弱环节,将处置设施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统筹建设。建立健全“精准化源头分类、专业化二次分拣、智能化高效清运、最大化资源利用、集中化统一处置”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治理体系。推进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和终端处置设施建设,到2022年底,浦江县至少拥有1个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到2025年,建筑垃圾产消基本平衡,补齐全县危险废物处置短板 | 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11 | 推动处置设施提档升级。 | 开展危险废物处置设施提档升级行动,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 | 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负责 |
二、农业源
序号 | 主要任务 | 具体要求 | 责任单位 |
一、全面推动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 |||
1 | 加快农旅产业转型发展。 | 大力实施农业生态与安全计划,促进生态循环标准化农业建设,争创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和省级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县。全面实施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工程,大力推广节地、节水、节肥、节药、节能、节工等节约型清洁化生产技术,广泛应用间作、套作、轮作等农作技术和农牧结合粮经结合等农作模式。推行新建养殖场准入制度,完善畜禽养殖污染线下网格巡查与线上协同防控机制,加强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加强沼液的综合利用工作。深入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农药减量控害工程,推进农业薄膜等废弃物的回收和资源化利用,减轻和控制农业污染。建立农膜信息统计制度,推广加厚地膜和全生物降解膜。 |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
2 | 探索建立固碳增汇基地,发展绿色生态旅游。 | 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县文广旅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
3 | 推进农业固废循环利用。 | 建立健全种养循环、畜禽排泄物资源化配送体系,深化养殖场生态化提升改造,强化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资源化利用设施装备建设,实现畜禽粪污全量综合利用。建设区域性秸秆收储中心,通过“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等方式,完善多途径的秸秆资源化利用模式。到2025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2%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以上。统筹农业固体废物能源化利用和农村清洁能源供应,推动农村发展生物质能。推进农业生产标准化,提升黄宅、杭坪和浦南等特色农业强镇先行区建设水平。 |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
二、提升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能力 | |||
4 | 规范建设专业收运体系。 | 建立健全废旧农膜“主体归集、政府支持、专业机构处置、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回收处置体系,持续提升农膜回收利用率。深化农药废弃包装物规范化贮存和回收处置,落实集中处置的属地包干责任,提高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率和处置率。持续完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制度。进一步健全秸秆收储体系,建立健全秸秆台账制度,推进政府建设基础设施、主体或社会第三方进行运维的处置模式。到2022年,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率达到90%以上。 | 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县建设局、县供销联社参与 |
三、生活源
序号 | 主要任务 | 具体要求 | 责任单位 |
一、全面推动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 |||
1 | 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 以餐饮企业、酒店、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校食堂等为重点,倡导“光盘行动”,创建绿色餐厅、绿色餐饮企业。强化政府机关的率先垂范作用,推动公共机构无纸化办公,健全政府绿色采购制度,调整完善采购清单,扩大覆盖范围,政府采购优先选择绿色低碳产品。加大绿色消费的政策支持,营造鼓励绿色消费的良好社会环境。加大低碳标识产品的使用和推广力度,鼓励居民购买绿色产品,构建绿色消费模式综合评估体系。鼓励选购非接触式节能型电器及节水型器具,公共用电设备、用水器具须具有国家节能、节水标识。推行绿色包装,推广住宿餐饮等领域一次性消费品使用减量化,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建设节约型社会。 | 县经济商务局、县文广旅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
2 | 推进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到2022年底,强势推进塑料污染综合治理,加强超市、集贸市场等场所和电商快递、餐饮外卖等重点领域的塑料污染治理,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普遍推广;到2025年,城乡一体的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 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牵头,县经济商务局、县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参与 | |
3 | 加快实现“绿色物流”,加强快递包装绿色治理,提高符合标准的绿色包装材料应用比例,到2025年,降低快递废包装产生量,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规模显著扩大。 | 浦江邮政管理局负责 | |
4 | 推进生活垃圾循环利用。 | 建立国企兜底回收机制,推动“垃圾分类+资源回收”两网融合。构建分级分类的生活垃圾循环利用体系,推广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利用、焚烧发电、生物处理等资源化利用方式。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分拣)中心、垃圾分类生活馆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广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生物处理。推动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打通堆肥、沼液、沼渣等产品应用渠道。建立完整高效、科学合理的大件垃圾利用体系,到2025年,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经济商务局、县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二、提升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能力 | |||
5 | 扎实推进固废精准分类。 | 全域推进垃圾分类,全面推行农村“二次四分”、城区“两定四分”垃圾分类模式,统筹推进投放点、分类垃圾桶、分类转运车、环卫收集车等垃圾分类系统配套设施建设,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实行“党员+联系户”农村垃圾分类监管模式,持续推进省级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和省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道建设。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农户参与的农业废弃物收集体系。到2022年底,全县实现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小区全覆盖,90%以上的商业街(沿街商铺)实行“定时定点”投放清运,新增省级高标准示范小区6个、示范村4个。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6 | 合理布局资源收运网点。 | 推动生活垃圾转运站整合、归并、提标改造等工作。到2022年底,完成3座生活垃圾转运站改造;到2025年底,全县所有中转站改造工作全面完成,实现规范、环保、智能、安全运作。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 |
三、提高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 | |||
7 | 推动处置设施提档升级。 | 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建立健全非正规填埋场排查治理和长效监管机制。到2025年,基本完成全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和生态修复治理任务。(县建设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参与)推进易腐垃圾处置设施改造,迭代升级农村地区易腐垃圾就地化处理设施。配强全县生活垃圾焚烧设施技术装备,提高焚烧处置设施利用率,到2023年底,建成1座易腐垃圾处置设施,县域焚烧处置能力实现全覆盖、全匹配;到2025年底,完成全县易腐垃圾处置设施工艺提升改造,全面实现无害化处理。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县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参与 |
8 | 推进易腐垃圾处置设施改造,迭代升级农村地区易腐垃圾就地化处理设施。配强全县生活垃圾焚烧设施技术装备,提高焚烧处置设施利用率,到2023年底,建成1座易腐垃圾处置设施,县域焚烧处置能力实现全覆盖、全匹配;到2025年底,完成全县易腐垃圾处置设施工艺提升改造,全面实现无害化处理。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四、建筑源
序号 | 主要任务 | 具体要求 | 责任单位 |
一、全面推动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 |||
1 | 强化建筑垃圾绿色管理。 | 提倡绿色构造、绿色施工、绿色室内装修,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促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40%以上,培育高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示范项目。 | 县建设局负责 |
2 | 推进建筑垃圾循环利用。 | 完善建筑垃圾收集、清运、分拣和再利用的一体化回收处置体系。支持推进利用建筑垃圾生产粗细骨料和再生填料,推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建设,进一步拓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途径。积极推进建筑垃圾分类利用,推动经处理后的建筑垃圾在土方平衡、林业用土、环境治理、烧结制品及回填等领域广泛利用,提高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利用率,加强再生产品应用管理,到2025年,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93%以上。支持推进利用建筑垃圾生产粗细骨料和再生填料,推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建设。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县经济商务局、县财政局参与 |
二、提升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能力 | |||
3 | 扎实推进固废精准分类。 | 合理布局建筑垃圾转运调配、消纳处置设施,形成与城市发展相匹配的建筑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到2024年,建筑垃圾“四分四处”“分处同步”模式全面普及,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实现及时有效分类、收集。 | 县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 |
4 | 规范建设专业收运体系。 | 建立运输企业名录,指导推进行业自律,稳定建筑垃圾运输市场。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 |
五、综合类
序号 | 主要任务 | 具体要求 | 责任单位 |
1 | 推动智能平台应用贯通。 | 全面实现固废申报、台账、转移信息化管理,逐步实现固体废物全过程的信息化闭环式监管。鼓励有条件的电镀及其他重点产废园区建立危险废物智能化管控平台,实现园区危险废物全程监管。不断扩大“无废城市在线应用”平台使用范围和覆盖面,通过数据共享、多跨协同,扩大“固废一件事”使用范围和覆盖面。到2022年底,6家以上工业固废重点企业优化在线视频监控。深度对接“浙固码”、“浙运安”、“浙里净”,积极推进“一地创新、全省共享”,到2025年,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等数字化综合集成监管体系。 | 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建设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大数据发展中心参与 |
2 | 强化固体废物执法监管。 | 强化危废规范管理与处置,推行“一二三”工作法,建立年产生危废3吨以上的企业档案,明确企业、乡镇(街道)、生态环境局层面的专管员和分管领导两级责任,实行企业自查、乡镇检查、环保督查的形式。深化产废企业信息化管理,对省控危险废物重点监管企业全部安装全过程监控系统。落实固体废物违法有奖举报制度,建立完善网格化的巡查机制。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机制,依法查处直接向环境排放固体废物的违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的协调联动,实施环境违法黑名单和产业禁入制度,形成环境执法高压震慑态势。 | 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司法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税务局、人行浦江县支行参与 |
3 | 建立健全制度政策体系。 | 加大固体废物转运环节管控力度,加强固体废物运输车辆管理,严查无危废道路运输资质企业从事危废运输的行为。加强企业和从业人员管理,严格执行固体废物转移交接记录制度。依法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做好运输过程中的污染防治工作,严防二次污染。对跨区域转移的工业固体废物,严禁人为设置行政壁垒。严控产废单位将处置费用直接交付运输单能为或个人并委托其全权处置固体废物的行为,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重点企业固体废物的产生、转移、利用处置和资金往来情况进行审计。 | 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县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经济商务局按职责分工 |
4 | 强化技术标准平台支撑。 | 鼓励有条件的电镀及其他重点产废园区建立危险废物智能化管控平台,实现园区危险废物全程监管。依托“浦义同城”共建契机,构建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平台。推动固体废物领域先进适用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应用,探索在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废盐、建筑垃圾等方面研制一批绿色低碳技术。探索构建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技术标准体系,推广信息共享、协调创新、互惠互利的“无废产业联盟”,强化自主创新和产业化示范应用,打造综合利用和处置产业样板。 | 县经济商务局、县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县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5 | 激发市场主体金融活力。 | 优化市场营商环境,鼓励各类主体参与“无废城市”建设。 | 县营商办 |
6 | 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力度,更好发挥社会资本的市场配置作用。加大绿色信贷支持力度,推广应用绿色金融工具,推动绿色贷款平稳增长。 | 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人行浦江县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
附件5
浦江县“无废城市”建设项目清单
序号 | 类别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和内容 | 起止年限 | 计划投资(万元) | 责任单位 |
1 | 源头 减量 | 工业固废收集、分拣、资源化利用中心项目 | 浦江当地小微企业危废收集、贮存、转运规模为1.2万t/a;一般固体废物资源利用化分拣、利用规模为15.3万t/a(其中含未收污染的一次性输液瓶(袋)0.3万t/a),有价资源回收规模约为5.5万t/a,主要以塑料粒子、金属(铁、铜、贵金属)为主 | 2021-2025 | 10000 | 生态环境分局、经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 | 利用 处置 | 水晶固废处置设施 | 新建1座水晶固废处置设施建设,科学填补处置能力缺口,确保水晶污泥处置不出县 | 2021-2023 | 2000 | 生态环境分局、 水晶园区管委会 |
3 | 利用 处置 | 中山路垃圾转运站迁建工程 | 规模为日转运垃圾75吨(其中易腐垃圾10吨)的小型转运站,建设垃圾压缩车间3间、附属星级公厕、环卫工人休息点、垃圾分类站、垃圾车清洗处、雨污分流管道和污水预处理池、小型环卫车停放点 | 2021-2022 | 1200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浦江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
4 | 利用 处置 | 环卫综合基地建设工程 | 实施设计转运能力约200吨/天的中大型垃圾中转站、停车场、洗车场、星级公厕、垃圾分类驿站、一线员工休息驿站、污水预处理设施等 | 2020-2022 | 3700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环境卫生所 |
5 | 利用 处置 | 小黄坛卫生填埋场垂直防渗系统工程 | 对小黄坛卫生填埋场库区进行垂直防渗,阻断周边水系进入库区,并防止渗滤液外溢。 | 2021-2021 | 2000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乡环保有限公司 |
6 | 利用 处置 | 小黄坛卫生填埋场垃圾坝前堆体整形和局部封场工程 | 对小黄坛卫生填埋场垃圾坝前堆体进行整形和局部封场,保持垃圾堆体和垃圾坝的稳定性 | 2020-2021 | 1000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乡环保有限公司 |
7 | 利用 处置 | 小黄坛垃圾焚烧发电配套炉渣处置项目 | 年处理小黄坛焚烧厂炉渣6.2万吨 | 2021-2021 | 2000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乡环保有限公司 浦江三峰环保建设有限公司 |
8 | 能力 提升 | 浦江县生态环境预警中心平台 | 依托现有自动化监测数据,建设生态环境预测、溯源和决策支持所需的智能计算中心硬件和系统平台,通过系统实现生态环境问题交办、处置、上报,实现闭环管理以及对生态环境业务数据的分析统计。 | 2020-2022 | 400 | 生态环境分局、大数据发展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