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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726ZF110000/2023-48001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3-01-16 主题分类: 组配分类: 公开年报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浦江县财政局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6 15:54 浏览次数: 来源:办公室

浦江县财政局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要求,向社会公布《2022年浦江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202211日至20221231日。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浦江县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浦江县东山路76号,邮编:322200,电话:0579-8410787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浦江县财政局通过门户网站发布政务信息156余条,其中动态信息130条,规范性文件5件,政策解读5件,意见征集5条。梳理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调整栏目设置;更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栏目,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络渠道;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保留34个、全文废止0个。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浦江县财政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1.推进决策公开。今年以来,浦江县财政局门户网站意见征集栏目中主动公示《关于公开征求浦江县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等3件征求意见通知,并在重大决策作出后及时公开议定事项和相关文件。

2.推进执行公开。通过政务网站和诗画浦江APP及时发布信息,主动公开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收费、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等领域信息,主动公开上级和本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最多跑一次改革及重要政策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以及根据工作进展公布取得成效、后续举措等。持续推进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公开,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社保基金四本预算全公开,实现使用财政资金部门信息公开全覆盖。持续推进三公经费、国有资产、项目绩效、专项资金、地方政府债务等重要财政信息公开,推动财政资金运行更加高效透明。

3.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清单等,每年对动态调整情况及时做好维护更新。按照权责清单目录,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按工作进展或时间节点公开各事项办理结果。

(四)监督保障情况

浦江县财政局始终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暂行办法》以及省市县有关文件的精神,依法及时公开各种政府信息,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截至2022年底,浦江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及时妥善处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0

3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469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浦江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框架已基本形成,但仍有待改进之处。一是解读回应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务公开意义认识不够到位。三是政府信息公开途径有待拓展

2023年,浦江县财政局将继续深入学习并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法规和要点,强化对信息公开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通过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针对当前信息公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与新挑战,系统梳理财政政务公开的具体事项,查找不足之处并加以改进,编制更为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此外,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的制度体系,确保公开内容的规范性和公开方式的合理性,推动传统公开平台与现代政务新媒体的协同发展,实现政府信息的全面、准确、及时发布,确保公众能够便捷获取权威的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浦江县财政局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图解版:http://www.pj.gov.cn/art/2023/1/16/art_1229198458_40536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