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26ZF100000/2022-25543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县司法局 | |
生成日期: | 2022-02-09 | 主题分类: | 组配分类: | 公开年报 |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2021年,浦江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的大力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法治化改革和数字化改革为动力,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绘就共同富裕先行示范浦江图景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现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成效
(一)全面依法履职,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1.不断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定《2021年度法治浦江(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细则》,将机关部门、乡镇街道法治建设纳入年度考核,督促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法治巡察,对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清单,明确巡察重点,围绕职责落实情况开展巡察。2021年共开展2轮巡察,提交报告18份,反馈问题30余条。
2.认真履行政府法制审核职责。制定《浦江县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引(试行)》,各乡镇(街道)、各政府部门全面推进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等事项的合法性审核工作。2021年度,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办公会议决策的事项均经过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核,共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351份。
3.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进一步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报备、清理工作,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2021年,以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25件,均经过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核并及时报送金华市人民政府和浦江县人大常委会备案,报备率达100%。完成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废止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36件,宣布失效28件。
4.有序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三项制度,督促部门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开、加强事后公开。完善“三项制度”动态管理清单,开展执法主体公示,执法人员信息补录、全国统一执法证件更换申领等工作,共全县1421名执法人员完成全国行政执法证换发,证件换发过程实现可回溯规范管理。
5.加大行政执法制约监督力度。组织开展涉民生执法专项监督活动和房地产中介机构经纪行为专项监督活动。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共抽选全县12家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案卷45卷、行政许可案卷33卷开展一卷一评查,并督促相关部门对问题进行整改。2021年我局共制发执法监督通知书20份。全面推广应用统一处罚系统,除了10个自建处罚系统(交通运输、消防、文广旅体、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建设、人力社保、公安、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外,均已应用省统一处罚系统。
6.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注重加强法治政府基层基础建设,白马镇、虞宅乡、大畈乡、郑家坞镇、前吴乡被评选为市级法治建设示范乡镇(街道)。深化“枫桥式”司法所建设,2021年成功创建省级“枫桥式”司法所1家,市级“枫桥式”司法所2家。大力加强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2021年成功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村1个、省级8个,市级91个,创建覆盖率为全市第一。积极推进“后陈式”法治乡村建设,后陈式”法治乡村覆盖率达71%。
7.加强普法宣传。抓好开局起步,出台并启动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印发《浦江县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发布全县各单位普法责任清单,进一步压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021年全县共举办法治讲座129场、开展各类主题活动343场,发放普法宣传资料35万余份。
8.加强府院、府检联动协作。府院联席会议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依法共同预防化解行政争议取得积极实效。2021年化解行政争议24件,首次实现“两降一升”。召开首次府检联席会议,把接受检察监督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开创府检良性互动新局面。积极推进“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建设,推动制定《浦江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浦江县府检联动协作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执法机关依法移送、依法办案意识,加强府检工作配合。
(二)集成多元手段,提升矛盾纠纷调处化解质效
1.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性作用。实施人民调解质效提升工程,人民调解规范化、法治化、专业化、社会化、品牌化、智能化水平不断提升,2021年全县各调委会排查矛盾纠纷12760次,成功调解案件3153件,其中疑难复杂案件184件,涉案金额23239.69万元。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培育与建设,浦江县人民调解委员会老严调解工作室成功获评省级金牌人民调解工作室。
2.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开展“以案治本”专项行动,运用好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成果,推动行政复议质效进一步提升。2021年共新收行政复议申请151件,受理复议申请111件,受理前调撤31件,告知5件,不予受理4件。审结99件(含2020年转结7件),其中:维持69件、驳回6件、撤销1件、确认违法2件、终止22件。直接纠错率为3%,行政行为违法比例为3%,复议后败诉率为0,协调调解率达41%。
3.健全行政应诉工作机制。严格履行《浦江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管理办法》,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2021年度全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推动制定《浦江县行政争议化解工作指引(试行)》《浦江县行政败诉案件过错责任追究程序规定(试行)》,强化行政应诉工作闭环管理。2021年,县政府为被告的一审案件结案数11件,败诉1件,败诉率9.09%;部门及乡镇(街道)为被告的一审案件结案数57件,败诉5件,败诉率8.77%;合计一审案件结案数68件,败诉6件,败诉率8.82%,完成“两降一升”工作目标。
(三)注重改革创新,发挥法治引领和保障作用
1.坚持改革破题,打造极简极速审批新模式。2021年,浦江县司法局主动承担全市“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任务,率先在全市推行以告知承诺为核心、数字技术为支撑的极简极速审批办事模式。截至目前,通过该模式已办理各类行政审批服务事项12629件,申报流程材料精简70%以上,效率提升75%以上,群众满意率达100%。改革获2位省领导、4位市领导的批示肯定,入选2021年度省有辨识度有影响力法治建设成果,荣获2021年度金华市改革突破奖,并入选金华市2021年度优化营商环境优秀案例。
2.找准创新切口,开拓公证法律服务新领域。以解决法院“执行难”为突破口,结合实际全面探索开展“公证+执行”的司法辅助“浦江模式”,并逐渐拓展公证参与司法辅助工作深度。4月,浦江县司法局公证处联合浦江县人民法院和县内银行机构创新适用赋强公证,通过公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来减少诉讼、预防纠纷,将司法辅助关口主动前移,从案后调解转为案前预防,在源头上实现金融纠纷案件分流治理。9月29日,全市公证参与司法辅助工作现场推进会在我县召开。至2021年底,共办理金融赋强公证51件,涉及合同标的金额5229万元。工作获两位市领导批示肯定。
3.强化试点推进,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新优势。推进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全覆盖试点工作,与检察院建立检司一体化协同联系群,细化工作内容程序、强化律师权利保障、规范化衔接制度。自2021年8月10日试点开展以来,共受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217件,其中,审查起诉阶段110件。就审查起诉阶段法律援助案件量而言,同比增长了1122%。另外,我县白马镇被司法部列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乡镇(全国乡镇街道层面试点单位仅四家)、被省司法厅列为乡镇(街道)法治化综合改革试点。
二、2022年工作思路
2021年,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政府法律顾问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行政执法人员程序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2022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用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强化统筹协调,突出“全盘化”,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牵头抓总职责。紧紧围绕“学法、普法、守法、用法”八字方针,抓实抓细全面依法治县各项工作。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特别是加大公职律师队伍的培养和建设,贯彻落实《浦江县关于加强公职律师队伍的若干意见》。加大法治巡察督察力度,深化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坚持改革引领,突出“数字化”,增强政府依法全面履职动能。巩固和升级2021年全县告知承诺制改革成果,深化以承诺制为核心的极简极速审批,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在“加强制度建设、深化流程再造、拓展智慧审批、打造多跨应用”上实现新突破,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效能。以白马镇入选全国乡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试点为契机,全力推进乡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改革,通过明确执法监督职责、规范协调监督内容、创新执法监督方式,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抓实闭环管理,突出“制度化”,提升行政争议化解实效。坚持“应调尽调,受案先调”,完善行政复议窗口、行政争议调解中心运行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行政争议化解中的主渠道作用,争取调撤率40%以上。严格落实行政争议案件风险预警、行政负责人出庭、败诉案件过错责任追究和容错免责等制度,发挥府院、府检联席会议作用,扎实做好行政争议预防、化解、责任追究闭环管控,力促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
(四)聚焦基层和美,突出“全域化”,夯实基层依法治理基础。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坚持调解优先,加大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力度,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突出基层法治阵地建设,创建6个省级以上民主法治村,市级民主法治村和“后陈式”法治村实现全覆盖。深化“枫桥式”司法所创建,争创省级“枫桥式”司法所1个、市级“枫桥式”司法所1个。
(五)深化服务供给,突出“精准化”,致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聚焦“暖企助企服务年”活动,着力提供精准、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全面推广中小微企业融资贷款公证服务,进一步健全公证处、法院、金融机构三方联动机制,为我县中小微企业融资贷款提供更便捷、更安全、更惠民的金融赋强公证信贷模式。创新开展企业合规管理服务,以上市培育企业为试点,引导企业排查风险,指导企业合规经营。结合法律服务月活动,为企业进一步提供“全科式、精准式、链条式”法律服务。抓好《法律援助法》贯彻实行,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