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26ZF130000/2022-34595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县人力社保局 | |
生成日期: | 2022-02-24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组配分类: | 机构简介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单位名称: | 浦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单位地址: | 浦江县中山北路97号 |
负责人: | 楼志静 |
公开电话: | 0579-84183371 |
办公时间: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
工作职责: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编制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订相关政策、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领域的统计工作。 (二)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就业失业的预测预警、监测分析制度。完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负责全县技工院校毕业生就业的管理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家庭服务业发展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 (三)承担人才开发有关工作。协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才发展战略、规划和人才工作有关重要政策措施,指导和协调全县人才选拔、培养、引进等人才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综合管理,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负责技能人才队伍综合管理,推进技工院校建设,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负责人才国际交流合作有关工作。 (四)负责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工作。拟订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和标准,依法对其基金进行监督,提高基金统筹层次。组织拟订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及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审核相应基金预决算。组织实施基金安全预测预警分析,拟订应对措施,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管理所属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完善相应服务体系建设。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企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收入分配、福利和退休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综合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和评比达标工作。 (六)统筹拟订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制定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制定完善工时制度和职工休假制度,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信息来源:县人力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