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26ZF260000/2022-25406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县统计局 | |
生成日期: | 2022-01-30 | 主题分类: | 组配分类: | 公开年报 |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要求,向社会公开《2021年浦江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浦江县统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84128082)。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县统计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通过“浦江县人民政府网”(www.pj.gov.cn)中的“县统计局”专栏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0条,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一是主动做好统计信息公开。经济社会运行数据及统计分析材料公开方面,每月制作发布1期全省分地市和全市分县(市、区)国民经济主要指标卡片、1期《经济月报》,动态发布经济信息和分析预测信息,按年发布《统计年鉴》。
二是结合统计系统省市县三级基本目录样板及要求,编制县统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完成局门户网站相关栏目调整。
三是确定专、兼职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落实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办理工作,实行政府信息公开的专人负责制。
四是设立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对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的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将这项工作与业务工作、依法行政、党风廉政建设等紧密结合,进一步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部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增强工作实效等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还有待加强。下一步,我局将持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把群众关心、社会关切的信息作为主动公开的重点内容,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专业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