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26ZFB80000/2022-25238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浦江开发区 | |
生成日期: | 2022-01-28 | 主题分类: | 组配分类: | 公开年报 |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浦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由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浦江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政务公开工作在县政务公开办的指导,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增强工作透明度,着力加强民主监督,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内容规范性,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有力地促进了工作的开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
1.拓宽政务公开内容。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建设项目批准、疫情安全、安全生产、招商引资等信息事项。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领域政务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点题公开,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全年,通过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4条,诗画浦江公众号公布210条,金华日报、今日浦江纸媒公开信息91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规范工作流程,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期限予以答复,切实做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件有落实、有回应,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据可依。对当事人提起的行政复议、诉讼,积极同代理律师对接,确定答辩意见思路,保证答辩的合法性,并积极同法院、复议局对接,主动化解行政争议,减少败诉案件。全年,我区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在法律规定期限内答复、送达4件。对申请人不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而提起诉讼的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明确工作重点。围绕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关切,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建设项目批准、疫情安全、安全生产等信息事项。规范政府信息发布。严格发布程序,执行“先审后发”工作要求,注重文字质量,守牢底线。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2019〕61号)要求,围绕重点工作,合理优化网站版面,科学设置信息公开栏目,加强日常维护和巡查,确保政务信息发布及时、有效、权威。
(五)监督保障方面。强化政府信息日常管理,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定时对网站相关内容进行认真自查,针对栏目未及时更新、错别字、链接错误等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加强与群众沟通交流,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强化为民服务,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照县公开办的工作要求和群众的期望,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实用性有待增强;三是政府信息解读回应工作有待加强。
下一步,开发区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要求,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和考核细则,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全面性、时效性、透明度,创新信息公开的形式和载体,强化学习和业务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量和技术水平,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开发区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开发区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