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26ZF090000/2022-24726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县民政局 | |
生成日期: | 2022-01-12 | 主题分类: | 组配分类: | 公开年报 |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民政局的精心指导下,浦江县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推进共同富裕建设的中心大局,以扛旗争先的精神状态与拼搏姿态,坚决落实“3+6+X”指标任务,着力加强民政依法行政,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推动法治民政建设。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履行民政法治政府建设职责
(一)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晓鸣担任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带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听取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研究行政规范性文件、审议重大行政决策和其它涉法工作。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坚持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组织开展专题学法,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局领导班子带头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积极参加网上学法用法考试,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二)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晓鸣主动履行单位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分工抓、职能部门牵头抓、业务处室协同抓、全局参与的工作格局。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局年度工作计划,对全县民政工作按照民政法治建设的总体目标和阶段性任务要求,结合实际,统筹规划、整体推进、有效实施,切实发挥其依法行政的基础作用。今年我局未发生重大违法行政案、未造成严重社会后果并予以问责。
二、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规范行政行为,强化监督制约。一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及时备案制度,今年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均按照要求在出台前,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程序。经审查,未发现未经合法性审核等法定程序制定或未按规定公布、因内容违法或者超越法定职权被有权机关书面指出的规范性文件。目前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均符合合法性要求。规范行政机关合同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工作制度。二是实行主要领导“五不直接分管”制度。明确一把手财务、人事、工程建设项目、物资(服务)采购、审批(执法)事项五不直接分管,健全完善“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三是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推动社会组织代办和部门联办服务提升,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升群众满意度。我局窗口今年已办结社会组织行政许可事项共52件。
(二)依法履行民政职能。一是推进基层民主制度化、规范化。下发《关于全面开展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活动的通知》文件,推进全县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指导浦江县227个村和17个社区标准化修订村规民约和社区公约,健全和完善村规民约和社区公约内容。推进好家风评价体系县域全覆盖,科学设计好家风评价体系中涉及的各个层次的评价标准。优化“5+1”评价体系,融合遵规守纪、邻里和睦、环境整洁、家庭和谐、诚信致富等五个方面,结合奖惩情况,拓展“+X”评价内容,融入当地自选指标,提升浦江县法治化治理水平。二是依法加强民间组织管理。8月23日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全县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通过摸排清查,共排查出76家应清理整治的社会组织名单,涉及教育局、卫健局等13个业务主管单位。9月11日,牵头召开社会组织管理研判会,对76家存在连续未年检、活动不正常、失联等情况的社会组织进行了分析研判,梳理出拟撤销登记11家、限期整改12家、注销登记53家的清理方式。三是加强社会救助工作。进一步完善各项救助管理制度,依法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切实提高救助能力和救助管理水平。按时足额为全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核发最低生活保障金。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五保对象纳入供养范围,足额发放供养定补金。四是稳步推进社会福利事业和规范社会事务工作。做好孤儿生活保障金发放工作,切实维护孤儿的合法权益。完善社会养老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加大殡葬执法、殡葬改革的宣传力度。依法开展婚姻登记、收养登记工作。
(三)强化执法监管,推动民政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一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要求落实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人员公示、执法事项和目录公示、重大执法决定目录公示等。认真开展案卷评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有法律法规依据,无自行设定项目,基本达到执法主体正确、执法依据充分、认定事实清楚、执法程序合规、案卷装订规范的基本要求。所查案卷一案一评,逐一登记,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未发现不合格。二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要求。相应金华市局下发的《2021年度金华市社会组织抽查计划》,率先启动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已完成抽查任务,任务完成率达100%。
(四)加强制度创制,增强民政标准化建设。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浦委办发〔2019〕7 号)、《浦江县专职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浦委办发〔2020〕2 号)等文件,开展了专职社区工作者核编、转任、薪酬核定等工作,组建了一支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加强了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管理力度。2021年2月出台并落实《浦江县乡镇(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行管理考评办法》,经第三方评估机构考核评估,给予最高10万元的运行经费补助,推动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健康运行。2021年2月出台并落实《关于做好浦江县养老服务补贴和需求评估工作的通知》,扩大覆盖面,为90周岁及以上(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除外)有意愿接受居家服务的空巢、孤寡等养老困难老年人提供2-3小时/月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五)加大普法宣传,厚植民政法治政府建设底色。一是认真组织工作人员的普法学习。通过局党组会议、民政夜学、培训学习等形式,组织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以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等,组织开展《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等学习,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进一步推动依法行政工作。二是对服务对象进行广泛的普法宣传。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月活动,围绕“六大保护”等内容,积极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大力推广市未成年人保护热线、法律援助等公共救助途径,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诗画浦江》等平台,多形式多渠道加大宣传力度。认真组织宪法宣传工作,利用新媒体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在宪法宣传周期间,在诗画浦江发布“2021宪法宣传周”链接;在局办公楼、直属单位等地电子屏滚动播放宪法宣传标语。通过深入基层积极宣传民政法治,深入走访基层社区、社会组织的同时,针对不同的宣传对象,开展各具特色的民政普法活动。三是加大政务信息公开。按规定流程、时限及规范格式及时妥善地答复处理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1年,我局稳步推进法治民政建设,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法制机构建设滞后,缺乏专业人才队伍支撑。二是执法队伍水平仍需进一步加强。
四、 2022年度计划和措施。
2022年,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法治民政建设,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加强学法培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认真持续组织好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使全局干部职工掌握依法行政程序要求,通过提高自身素质、提高执法水平,扎实打造法治民政。
二是强化服务意识,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在严格依法办事的基础上,强化服务意识,进一步改进服务质量。利用政府网站、公开栏、媒体等形式,及时发布民政工作的有关信息,做到职责明确化、程序公开化。
三是加强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创新普法宣传教育形式,加大对于民政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力度,围绕难点、热点民生工作,进一步突出广大群众关心的民政工作,强化民政普法宣传教育。
浦江县民政局
2022年1月12日